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凤庆县 (略) 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凤庆县 (略) 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凤庆县凤山镇平村街001号
建设单位:凤庆县 (略)
建设概况:项目位于凤庆县凤山镇平村街001号( (略) 内),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99o56" 29.925",北纬24o 34" 34.18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300m2,建筑占地面积2200m2。建设内容包括接待大厅、体检室、实验室(建筑面积97m2,主要进行血型、血红蛋白含量、血清总蛋白含量、*氨酸氨基转移酶、*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抗原抗体联合检测、梅毒螺旋体抗体的检测,检测主要采取胶体金法和酶法检测,使用的试剂均为成品试剂检测盒,不涉及试剂调配,不涉及重金属因子)、采浆大厅、污水处理间、餐厅、冷库(2个,建筑面积46m2,容积为98.9m3,主要用于存贮血浆,采用压缩机制冷,制冷剂为R507)等并购置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实现日接待献浆人次160次,年采血浆30t/a。不设置核磁共振、CT室、DR室等。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1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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