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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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 (略) 年加工5吨蓝油烃关键技术研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老高坝 | 云 (略) | 昆明 (略) | 项目占地面积*m2,利用现有“桉叶油素纯化关键技术研究建设项目”,新安装一条年加工5吨蓝油烃生产线配套设备及环保设施,其他公辅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设其余的环保工程。 | 1、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收集的H2S和非*烷总烃废气首先通入生产车间的1#碱洗塔(10%氢氧化钠溶液)的尾气吸收塔进行第一步碱洗处理,再由抽风机抽吸经一次碱洗后的尾气,进入一体化尾气处理设备进行二次处理(10%氢氧化钠溶液除H2S)之后进入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风机风量6000m3/h)+15m高排气筒排放。 1、二次碱洗处理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二次碱液喷淋对H2S处理效率不低于90%,对非*烷总烃处理效率不低于20%;则经二次碱洗、一体化收集处理装置收集后,H2S为0.255t/a,非*烷总烃1.94t/a。 2、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净化 有组织废气经二次碱洗、一体化收集处理装置收集后之后,进入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风机风量6000m3/h)处理。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该组合治理设施对硫化氢气体净化效率可达99.5%以上,有机气体净化效率可达90%以上。 则,经上述组合处理后,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非*烷总烃0.194t/a(0.027kg/h),排放浓度45.0mg/m3;H2S0.0013t/a(0.*kg/h),排放浓度0.30mg/m3。 经处理后,H2S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非*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中二级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速率及放浓度限值。 有组织废气非正常排放: 项目采用“二次碱洗+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由于碱洗设施原理简单,且不可能与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同时出现故障,本次评价非正常排放考虑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故障,非*烷总烃、H2S处理效率为50%的情况。 根据前文计算,进入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的非*烷总烃速率为0.27kg/h,H2S速率0.035kg/h;则非正常状况下,非*烷总烃排放速率0.135kg/h,H2S速率0.018kg/h。 非正常情况下应立即停车进行检修,一般应急响应时间按照30分钟考虑,每年发生频次按照1次计算,则非正常排放量为非*烷总烃:0.068kg/a,H2S:0.009kg/h。 2、废水治理措施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线用水主要为工艺用水、循环冷却水和尾气碱洗液用水。 (1)工艺用水:根据物料平衡,工艺用水主要为萃取过程中,需将水与浓硫酸按照1:1配比、依次加入反应釜进行萃取。用水量为25m3/a,根据生产工艺,萃取工序的下层硫酸(浓度50%)循环使用不外排,无废水产生。 (2)循环冷却水:项目冷凝系统采用自来水进行冷却,所使用冷却水为间接冷却水,冷却循环过程中不与物料接触,水质基本不受外界污染;水体中的主要污染物质为温度,冷却使用后的水体由管道引至冷却塔采用风冷方式进行冷却后进入池体收集循环使用,无废水及清洁下水外排,只需定期添加因蒸发损耗的水即可。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项目设置1个100m3冷却水池,冷却水蒸发损失量约2%计,则蒸发损耗量为2m3/d(600m3/a),通过自来水补充,其余冷却水通过循环水池收集,自然冷却后循环使用。 (3)碱液制备用水: 项目废气处理二次碱洗系统需采用自来水制备10%碱液,碱液在碱洗塔内根据塔内PH值,添加氢氧化钠或水即可。 根据工程分析及物料核算可知,碱洗用水量约为50m3/a(0.17m3/d)。 项目碱洗鼓泡塔容积为2.5m3,碱液在碱洗鼓泡塔内循环使用(约5m3),其余(45m3/a)随碱洗废液成为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无废水产生。 (4)设备清洗用水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为保证产品质量,生产过程需定期对反应釜等主要设备进行清洗,清洗周期为每个季度一次,用水量约为0.2m3/次(0.8m3/a)。排污系数以90%计,则废水产生量为0.08m3/次(0.72m3/a)。该部分废水由于含有油类物质,属于油水混合物,采用镀锌桶收集,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无废水外排。 综上,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总用水量为675.8m3/a,生产过程中蒸发损耗(600.08m3/a),萃取液(50%硫酸)循环使用(25m3/a),碱洗废液和设备清洗产生的含油废水(共计45.72m3/a)均进入危废,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改建完成后,公司内部人员调整进行生产,不新增员工,劳动定员25人。 根据本报告前述“2.8.2”章节分析,员工废水产生量为2.0m3/d。其中食堂用水按照生活用水的20%计,则食堂用水为0.5m3/d,废水产生量为0.4m3/d。 现有项目设置有1个容积为5m3的化粪池及3个泔水桶,产生的食堂泔水经泔水桶收集后交由周边村民用于喂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运用于农灌。 由于项目厂区所在区域原南华县老高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近期)尚未建成, (略) (略) 接入,生活污水无污水处理设施,仅经简单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本次环评提出:生活污水新增一个容积为0.5m3的隔油池,一套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3m3/d,配套新建一个20m3的集水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 (略) 洒水标准后用于厂区 (略) 洒水。 3、绿化、道路用水 项目改建完成后,新增绿化面积约1000m2,道路及场地约2000 m2,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53/T168-2019),绿化用水定额为3L/(m2·次),道路用水定额为2L/m2·次;则项目区晴天绿化用水为3.0m3/次,道路及场地浇洒用水为4.0m3/次。 根据南华县历年气象资料,南华县晴天天数约210天/年;绿化、道路场地洒水按一天一次计,则项目区晴天绿化、道路洒水用水量为1470m3/a,采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的回用水,不足部分由新鲜水补充,经植物吸收和蒸发全部损耗。 3、噪声治理措施 根据项目设备使用情况,噪声主要为风机、离心机、空气压缩机及泵类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生产设备全部位于车间内,车间密闭设置且配有隔声降噪措施,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设置基础减震,另外厂界设置围墙,具有一定降噪功能。可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治理措施 改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包装固废、釜底残渣、油水混合物、碱性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 1、一般固废: 项目产品采用铝瓶包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破损包装瓶产生量约为20只/年(每只重量约0.5kg,约为0.01t/a),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 2、危险废物 (1)釜底残渣 项目蒸馏、脱氢、萃取等生产过程中,硫酸(浓度50%)排出后循环使用,但在釜底会产生釜底残渣,产生量为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HW11精(蒸)馏残渣 900-013-11 其他化工生产过程(不包括以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加工过程)中精馏、蒸馏和热解工艺产生的高沸点釜底残余物,项目产生的釜底残渣定期清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清运处置,并建立转移联单。 (2)油水混合物 根据设计资料及前述工程分析,项目生产过程需定期对反应釜等主要设备进行清洗,清洗废水产生量为0.08m3/次(0.72m3/a),为油水混合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设备清洗产生的油水混合物属于目录中所列的危险废物,编号为(HW09 900-007-09)。该部分油水混合物采用镀锌桶收集,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无废水外排。 (3)碱洗废液 项目二次碱洗装置会产生碱洗废液。根据工程分析及物料核算可知,碱洗废液产生量约为45t/a。由于项目碱洗废液内主要成分为Na2S,为水溶性危险废物,溶液呈强碱性。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碱洗废液属于目录中所列的危险废物,编号为(HW35 900-352-35)。 碱洗废液定期更换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清运处置,并建立转移联单。 (4)废活性炭 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需定期更换废活性炭,根据查阅相关资料,一般活性炭吸附能力约220~250g/kg(活性炭)。本次环评以0.22kg/kg(活性炭)计。 根据工程分析及物料核算可知,活性炭使用量约9.98t/a,共产生失效的活性炭约为12.17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项目废活性炭属于目录中所列的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900-039-49)。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清运处置,并建立转移联单。 (5)废机油 项目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更换机油时会产生废机油,根据同类项目类比调查,产生量约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 900-249-08,项目产生的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建立转移联单。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成为废水治理的重要环节,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清污分流。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成三大排水系统,即生产废水收集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和雨水要有组织地分别排入对应 (略) 和处理系统处理。 ②防渗为重。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生产车间、原料储罐区、产品仓库、辅料仓库、硫酸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碱洗塔、事故应急池等进行重点防渗,防止原料、产品、危险品、废酸等发生泄漏。 ③定点监测。为监控污废水对地下水的污染,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要求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井。 2、厂区防渗措施及要求 从原辅材料、生产过程、废水收集循环使用等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原料、产品、废水、废机油的泄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要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防控措施。 依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结合厂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厂区可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生产车间、原料储罐区、辅料库、产品库、危废暂存间、硫酸仓库、碱洗塔泄露污染物浓度较高,事故应急池污染物直接与地面接触,污染性大的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冷却水池、生活污水处理站、中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较低,污染性较小,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它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①对于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后,其防渗层的防渗性能满足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确保渗透系数≤1×10-10cm/s的防渗性能。 ②对于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后,其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可满足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③对于简单防渗区,即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 (3)定点监测 目前,项目暂未设置地下水监测点,本次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要求,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井(项目区水井)。 监测井每年监测2次,丰水期和枯水期各1次。监测因子为pH、耗氧量(CODMn法)、石油类、氨氮。 (4)应急处理措施 若原料储罐区、生产车间、硫酸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发生泄漏,导致物料发生泄漏情况时,应立即对泄漏情况进行处理,及时清理地面上的泄露出来的物料,并对厂区下游地下井进行应急水质监测。 厂区地面的防渗层或原料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硫酸仓库、碱洗塔等重点防渗区出现破损或破裂时,应及时对其进行修补,避免污废水发生渗漏。定期对厂区防渗层进行检查,防止防渗层发生破裂或开裂,丧失防渗效果,造成污废水发生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绿化面积1000m2。 7、风险防范措施 (1)源头预防:包括总图布置、设计方案、建构筑物等级等考虑防火、泄漏切断、泄漏处置等预防和应急措施; (2)配齐各类应急处置物资; (3)完善环保管理,避免发生事故排放; (4)编制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厂区应急队*、定期进行演练。 8、环境监测 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要求,设置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按照要求定期进行监测,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9、公众参与情况 首次信息公开和征求意见稿公开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于首次张贴公告同步向周边居民、政府和社会团体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68份,收回68份,其中社会公众意见表55份,社会团体意见表13份,没有人反对本项目建设,支持率达100%。 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均有反馈,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讲解和解释,并在报告中根据公众意见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