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220kV鸭元Ⅰ回线#032~#043段抗冰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220kV鸭元Ⅰ回线#032~#043段抗冰加固工程 | (略) 汇川区 | (略) 遵义供电局 | 湖北君邦 (略) | (1)新建工程 本期新建N1塔(现鸭元Ⅰ回#035小号侧约15m处)至N11塔(现鸭元Ⅰ回#041小号侧182米处))段, (略) 长约2.895km,共新建杆塔11基,单回架设。 (2)改造工程 (略) 重新调整弧垂段(#032~N1塔段,N11~#043塔段)线路长约2.589km。 (3)拆除工程 拆除现220kV鸭元Ⅰ回#035~#040塔间导线及杆塔, (略) 长2.935km,拆除铁塔6基。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1.1影响途径 本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临时占地、永久占地、施工活动带来的影响。 线路塔基等永久占地处的开挖活动和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将破坏地表植被,干扰野生动物的栖息。 1.2一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对动物的影响。 (略) 塔基按设计提出全方位高低腿铁塔的方案施工。 ③合理规划施 (略) 、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 (略) 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2)减缓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项目临时占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减少植被破坏。 ②根据设计资料,线路塔基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为人工挖孔桩基础方式,以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塔基周围其他区域采取铺垫措施减少扰动破坏。 ③塔基施工占用灌木林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 ④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 (略) 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⑤尽可能利用已 (略) 、 (略) 、 (略) (略) 和人抬马驮相结合方式进行材料运输。需新 (略) ,应严 (略) 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⑥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⑦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⑧拆除杆塔位于山区,植被情况均较差,地上部分直接拆除,基础部分采用就地掩埋,不进行开挖,覆土采用临近新建塔基开挖产生的余土,以减少对周边的扰动及对植被的影响。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②拆除杆塔基础在场地平整后,进行植被恢复工作,植被恢复宜选择区域乡土物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红线、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施工过程中,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项目施工区等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⑤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5)重点保护动物的保护措施 ①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王锦蛇等重要动物,应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禁止挑衅、捕猎,应立即停止周围200m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活动,特别是禁止施工机械作业,待保护动物自行离开施工区后方可恢复施工,若动物不自行离开需汇报当地林业部门;对受伤的珍稀动物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时救治 ②在重要动物活动频繁的区域内,施工活动应避让重要动物的繁殖期(每年的6月~7月)。 2.声环境 2.1施工噪声源分析 新建架 (略) 主要施工活动包括场地清理、建材料运输、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及导线架设等几个方面, (略) 施工主要施工活动为杆塔拆除、线路拆除、拆除基础地上部分等几个方面,主要噪声源为架线过程中各牵张场内的牵张机、绞磨机等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 2.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 (4)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6)在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3.施工扬尘 3.1施工扬尘污染源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 (略) 塔基、线路拆除在施工中的土方挖掘、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 (略) 扬尘等。 3.2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 (略) 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3)新建塔基开挖时及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4.固体废物 4.1固废污染源 施工期固体废物 (略) 塔基施工产生的施工废物料,线路、杆塔拆除产生的金具、绝缘子等材料,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4.2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 (略) 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理。 (3)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植被恢复。 (4)在林地、草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5)本项目拆除的导线、杆塔、绝缘子等金具及时交由遵义供电局回收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指定位置进行处理。 5.地表水环境 5.1污染源 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施工废水包括场地平整、机械设备冲洗及雨水冲刷施工场地形成的废水等。 (2)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与施工人数有关,包括粪便污水、洗涤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等。 本项目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约15人,施工人员总用水量约1.5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总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1.2m3/d。 5.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1) (略) (塔基) ①严格按设计方案实施,划定施工范围,施工活动禁止进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施工人员禁止进入一级保护区。 ②施工建设前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时序,尽量避开暴雨期进行挖填施工作业,防止施工产生的土方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③开挖土石方应及时清理、合理堆放,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管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恢复,确保降雨时地表径流悬浮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不污染水体环境。 ④设立警示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禁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乱扔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 ⑤施工人员租住水源保护区区范围外民房,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生活污水。 ⑥杆塔基础施工优先采用商品混凝土,若需要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的处置和循环使用。 (2) (略) (塔基) ①本项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的塔基拆除临时占地,尽量选择植被稀疏区域,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②拆除塔基处植被情况均较差,基础部分采用就地掩埋,不进行开挖,覆土采用临近新建塔基开挖产生的余土,以减少对周边的扰动及对植被的影响,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 ③拆除塔基施工期间禁止向水源保护区随意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及物料等废弃物,本项目拆除的导线、杆塔、绝缘子等金具及时清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交由遵义供电局回收处理。 ④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开展环境保护培训,严格控制拆除塔基施工范围,确定适宜的施工时序和施工方式,尽量避开暴雨期进行拆除施工作业,防止施工产生的土方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220kV鸭元Ⅰ回线#032~#043段抗冰加固工程-公示本.pdf | |||||
评估意见 | 〔2024〕249号关于对《220kV鸭元I回线#032~#043段抗冰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1).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