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南县馨天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环保炭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定南县馨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8000吨环保炭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性质属于新 建(迁 建)项目,位于 (略) 定南县岭北镇南丰村,地理坐标为北纬24°56′13.916″,东经115°4′49.150″,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3.6%。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原料区,生产加工区,成品堆存区、员工生活办公区等。采用国内先进的机制碳化设备及配套的静电除尘等环保设施。定南县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代码:2112-*-04-05-*。
项目总劳动定员30人,一班制,每班八小时生产制,年工作300日。
二、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设备有粉碎机、上料绞笼、输送带、滚筒烘干机、冷却机、料仓回料机、制棒机、炭化窑、焚烧窑、烘干窑等。
三、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
主要原辅材料为废竹屑。项目用水由山塘水供给,年供给量为1901.4m3/a(6.338t/d);项目用电 (略) 接入,年用电量约为*kW·h;竹屑用量为*t/a;生物质用量为500t/a。
四、主要工艺流程
以竹屑为原料,通过筛选、粉碎、烘干、制棒、炭化、包装等工序,制成机制竹炭外售。
五、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已结束,无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废气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废气为粉碎粉尘、烘干炉烟气、制棒废气、旋风分离粉尘和焚烧窑烟气等。
项目木屑进厂后在烘干前需进行粉碎处理,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在封闭式空间内开展,采用布袋遮挡封闭,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烘干废气包括烘干炉烟气、旋风分离粉尘、制棒烟尘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经收集系统+低氮燃烧+布袋除尘+湿式静电进行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污染物SO2、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其他炉窑标准,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焚烧炉废气主要焚烧炭化烟气及炭化烟气冷凝产物,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经收集系统+水喷淋进行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污染物SO2、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其他炉窑标准,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通过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做好生产设备和管道密闭、车间通风等措施,有效控制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建成达产后,全厂有组织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NOx:2.137t/a、颗粒物:3.242t/a、SO2:3.314t/a。
2.严格落实废水防治措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不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等工艺噪声,其噪声值在80-95dB(A)范围内。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高噪声设备隔声及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生产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筛分杂质(0.06t/a)、灰渣(50t/a)、水喷淋污泥(14.77t/a)、布袋回收粉尘(138.399t/a)、不合格竹炭粉(8t/a)、竹焦油(120t/a)、生活垃圾(4.5t/a)等一般固废;废机油(0.05t/a)、废机油桶(0.05t/a)等危险废物等。
项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的筛分杂质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灰渣、水喷淋污泥由当地农户外运施肥;布袋回收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竹炭用于炉窑点火;竹焦油部分回用于烘干炉,部分外售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固废间占地20m2(有效积40m3),满足固废暂存要求(按1年贮存量设计),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危废间占地面积10m2,(有效积20m3),按1年贮存量设计,各危废分类堆放在危废仓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5.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对油水分离器等区域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控:将危废暂存间、油水分离器等划为重点防治区,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将事故应急池、化粪池划定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域等需要地面硬化处理。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竹焦油、废机油等发生泄漏,以及设备损坏导致的液态类危险废物、废水等事故排放等引发的环境风险。
为防止泄漏,设备及管道要保持密封,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加强对竹焦油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严格管理,强化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项目于厂区东北方向30m处低洼处(厂区外,但属于公司法人所有)设置事故池,有效容积约340m3。一旦发生火灾等风险事故或者废液泄漏事故,及时收集事故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设置备用风机和水泵,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7.设置防护距离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车间外延50m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项目无敏感点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防护距离的的要求。
8.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投产后,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NOx排放量为2.137t/a, (略) 定南生态环境局确认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9.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管理,针对各种环境风险事故,切实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应急预案与演练计划,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
六、贵公司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七、建设项目竣工后,贵公司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的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且应申请取得排污许可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且无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八、贵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九、涉及污染物总量排放企业,污染物排放应 (略) 定南生态环境局审批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内。
十、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制定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并加强日常管理。
十一、设排污口企业,应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牌。
十二、《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生产工艺、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报告表》必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三、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定南大队负责项目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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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