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华贵:
身份证号:*613
2023年7月6日, (略) 江州区林业局将你经营的位于江州区江南街道渠显村先锋电站附近的*基养鱼场涉嫌未批先建问题移送我局。2023年7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你的养鱼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你经营的养鱼场位于广西花山风景名胜区内,且至今尚未获得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擅自建设并投入养殖。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拍照等证据为凭证。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条“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 (略) 、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 (略) 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定。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现责令你立即停止养殖,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手续或拆除养殖设施。
我局将对你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依法督查。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书的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7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3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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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华贵:
身份证号:*613
2023年7月6日, (略) 江州区林业局将你经营的位于江州区江南街道渠显村先锋电站附近的*基养鱼场涉嫌未批先建问题移送我局。2023年7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你的养鱼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你经营的养鱼场位于广西花山风景名胜区内,且至今尚未获得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擅自建设并投入养殖。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拍照等证据为凭证。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条“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 (略) 、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 (略) 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定。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现责令你立即停止养殖,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手续或拆除养殖设施。
我局将对你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依法督查。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书的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7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3年8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