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高速公路新增广平互通及服务设施工程等5个互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 (略) 新增广平互通及服务设施工程等5个互通项目 已由 (略) 广平县 (略) 、 (略) 曲周县 (略) 、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 (略) (略) 以 广审批项备字[2024]3号、曲审批项备字[2024]5号、肥审批投资字[2024]36号、永审批备字[2024]006号、SHG-2024-009 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以 冀交函审批[2024]50号、冀交函审批[2024]51号、冀交函审批[2024]54号、冀交函审批[2024]55号、冀交函审批[2024]78号 批准,招标方案已经 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 (略) 以 冀交招核字[2024]E044号、E045号、E046号、E047号、E048号 核准,项目业主为 河 (略) (略) 大广分公司、河 (略) (略) 石安分公司、河 (略) (略) 京秦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1)大 (略) 新增广平互通及服务设施工程:起点为大 (略) K1721+ (略) ,终于K1723+ (略) ,大广高速与国道G30 (略) ;
(2)大 (略) 新增曲周互通:位于大 (略) K1711+851.154分离式立交。该位置位于曲周县阴庄村东北,花屯村东南;
(3)京港澳高速邯郸东南环支线新增肥乡西互通:京港澳高速邯郸东南环支线新增肥乡西互通位于京港澳高速邯郸东南环支线与国道G309交叉位置东南侧;
(4)京港 (略) 新增永年北互通: (略) (略) 。新增京港 (略) 永年北互通北距沙河互通约8.8公里,南距永年互通约8.7公里, (略) 为拟另行建设的规划省道S34 (略) ;
(5)京 (略) 新增山海关互通:京 (略) 山海关互通位于 (略) 孟姜镇和一关镇附近,与山海 (略) 合址建设。
2.1.2建设规模:
(1)大 (略) 新增广平互通及服务设施工程:
互通采用B型单喇叭十菱形互通方案,A匝道下 (略) 主线。 (略) 主线长1650米,新建匝道总长度4683米,国道G309抬升改造长度1636米。桥梁16米/1座,拼宽桥梁281米/1座;匝道新建桥梁297米/2座;国道G309抬升改造新建桥梁290米/1座。新建涵洞6道,拼宽涵洞1道,新建通道1道,拼宽通道3道。新建收 (略) 、 (略) 1处及互通配套服务设施。新增占地约439亩。
(2)大 (略) 新增曲周互通:
互通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方案,A匝道下 (略) 主线。 (略) 主线长975米,新建匝道总长度1722米;新建匝道桥39.58米/1座;新建涵洞4道,拼宽涵洞1道;拼宽通道3道;新建收 (略) 、 (略) 1处。新增占地约150亩。
(3)京港澳高速邯郸东南环支线新增肥乡西互通:
互通采用B+A型双喇叭互通方案。 (略) 主线长1062米,新建匝道总长度3182米; (略) 新建桥梁389.5米/3座、拼宽桥梁左幅273.5米(右幅153.5米)/1座;新建涵洞8道;新建通道1道,拼宽通道1道;新建收 (略) 、 (略) 1处。新增占地约515.26亩。
(4)京港 (略) 新增永年北互通:
互通采用A型单喇叭十菱形互通方案。 (略) 主线长1210米,新建匝道总长度2811米; (略) 新建桥梁286米/1座,拼宽桥梁13.5米/1座;新建涵洞2道;新建通道2道,拼宽通道2道;新建收 (略) 、 (略) 1处。新增占地约374.65亩。
(5)京 (略) 新增山海关互通:
互通位于 (略) 孟姜镇和一关镇附近,与山海 (略) 合址建设。互通新建收 (略) , (略) 1处,收费站 (略) 总长489米。新建小桥13米/1座,1-4米涵洞2道。新增占地约37.93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 (略) 基、路面、桥涵、绿化、房建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竣(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1)勘察设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勘察(包括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公路工程、交通工程、房建工程、环保绿化景观工程等本项目所涉及各专业)、勘察设计以及各专业设计文件的上报工作,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批等工作、预算文件以及后续服务等;
(2)施工招标范围为: (略) 基、路面、排水及防护、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不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和机电工程)、绿化环保景观工程施工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工期:
(1)大 (略) 新增广平互通及服务设施工程:
14 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等成果,配合发包人在60天内取得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工期 12 个月,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令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大 (略) 新增曲周互通:
14 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等成果,配合发包人在60天内取得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工期 12 个月,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令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京港澳高速邯郸东南环支线新增肥乡西互通:
17 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等成果,配合发包人在60天内取得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工期 15 个月,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令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4)京港 (略) 新增永年北互通:
17 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等成果,配合发包人在60天内取得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工期 15 个月,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令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5)京 (略) 新增山海关互通:
9 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等成果,配合发包人在60天内取得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工期 7 个月,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令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 (略) 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适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跳转到的中国执行 (略) (http://**.cn)中查询)、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对联合体的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 9 时 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及图纸资料(售价1000元),按规定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3 日 10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略)“河北省公共 (略) 网上开标大厅http://**:9090/BidOpening”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 (略) ”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河北省公共 (略) ”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河北省交 (略) 站、河北省公共 (略) 、河 (略) (略) 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本项目为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 (略) 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2.1项目概况新增:
2.1.3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批复。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1.4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 (略) ;宿子轩 (略)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 (略)
电话:0311-(略)、0311-(略)
电子邮箱:/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大 (略) 新增广平互通及服务设施工程等5个互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无 | 0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 (略) (略)
地 址:河 (略) (略) (略) 509号
联 系 人:韩子程
电 话:0311-(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 (略)
地 址:河 (略) (略) (略) 486号
联 系 人:宿子轩、梁宏儒
电 话:0311-(略)/(略)/(略)
电子邮件:*@*ttp://**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设计资质: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略)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略)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略)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工 (略) 行业(略)级资质或工 (略) 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略)级资质。 4、施工资质: 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以上条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同一专业工程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其中较低的资质确定资质等级。 |
财务要求 |
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3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 1.5 亿元。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
业绩要求 |
勘察设计业绩: 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的新建或改扩 (略) 勘察设计的业绩。 施工业绩: 1、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段)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新建或改扩 (略) 工程施工业绩。 2、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 注: (1)勘察设计业绩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独勘察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独施工业绩。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以上条件。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 1 年(2023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 (略) 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 (略) 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合同被解除。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 |
岗位 | 数量 | 资格标准 | 在岗要求 |
项目总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条(段)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新建或改扩 (略) 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技术总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5年(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段)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新建或改扩 (略) 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
设计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的新建或改扩 (略) 勘察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单独设计合同的项目负责人)。 | 无 |
附件2: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规则
参与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确定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下进行,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产生随机抽取结果后的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在规定时间之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随机抽取结果。对于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程序
(一)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代码球。
(二)本次招标共设置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
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编号及代码球,1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2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3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3。
(三)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将编号1、2、3代码球全部放入随机抽取器具中,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产生本次招标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四)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需要的系数(如有)
用抽取器具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所需的参数K1、K2。
1、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1,则需要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K1。
K1取值范围为0.980、0.985、0.990、0.995、1.000。将编号为1~5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K1值为0.980;2号球代表K1值为0.985;3号球代表K1值为0.990;4号球代表K1值为0.995;5号球代表K1值为1.000。
2、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2,则需要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K2。
K2取值范围为0.10、0.15、0.20、0.25、0.30。将编号为1~5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K2值为0.10;2号球代表K2值为0.15;3号球代表K2值为0.20;4号球代表K2值为0.25;5号球代表K2值为0.30。
3、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3,则不需要抽取系数。
(五)如果遇到抽取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 (略) 理抽取器具,并请招标人、监督人员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抽取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抽取程序。
三、随机抽取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用CA数字证书进行确认,若投标人未及时在开标记录表上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项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无排序)。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无排序):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承包人建议书部分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承包人实施方案部分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信息;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对联合体的要求。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暗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均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价格清单汇总报价与投标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项、第 1.4.5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6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值100分) | 本款修改为: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承包人建议书(暗标):20分 (2)承包人实施方案(暗标):20分 (3)资信业绩部分(明标):10分 (4)其他评分因素: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5)评标价(明标):50分 |
2.2.2 | 评标 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照第一信封开标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n1=0,n2=0; 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1,n2=1; 1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n1=2,n2=2;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n1=3,n2=3。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方法中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标价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K1,作为评标基准价P。评标基准价系数K1取值范围为0.980、0.985、0.990、0.995、1.000,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P=评标价平均值×(1-K2)+最高投标限价×K2。系数K2取值范围为0.10、0.15、0.20、0.25、0.30,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评标价平均值与投标人报价的中位数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P。 中位数:把所有评标价按高低排序后找出正中间的一个作为中位数。如果评标价为偶数个,取最中间的两个数值的平均值作为中位数。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 | 评分标准 | (1)承包人建议书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2)承包人实施方案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3)资信业绩部分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4)评标价评分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5)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
3 | 评标程序 | 本款修改为: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E。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C+E。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D。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D。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公路工程设计、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与“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的复核结果一致(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适用); (2)投标人的类似施工项目业绩 (略) 页截图的内容与“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的复核结果一致(房建工程施工业绩不适用); (3)所附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 (略) 页截图的内容与“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的复核结果一致; 所附项目总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 (略) 页截图复印件与“ (略) (略) (http://**)”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总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所附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 (略) 页截图复印件与“交通 (略) 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略) (略) 站(http://**:8080/khglui/)”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人 (略) 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在跳转到的中国执行 (略) (http://**.cn)中查询)、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2)、(3)、(4)项如投标人未 (略) 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 (略) 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 (略) 理。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 (略) 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承包人建议书(20分)(暗标) | 对项目的理解和总 (略) | 5分 | 对本项目名称、 (略) 、建设规模、 (略) 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设计 (略) 与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全寿命周期成 (略) 。 在上述理念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4.0—5.0分; 在上述理念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3.0—4.0分; 与上述理念基本吻合,得3.0分。 | |
勘察设计文件的优化建议、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 | 5分 | 合理化建议、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0—5.0分; 合理化建议、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一般,得3.0—4.0分; 合理化建议、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较少,欠合理,得3.0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4.0—5.0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3.0—4.0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3.0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5分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4.0—5.0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3.0—4.0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3.0分。 | |||
2.2.4(2) | 承包人实施方案(20分)(暗标) | 总承包管理方案 | 6分 | 方案具体、齐全、合理,得 4.8-6.0分; 方案较具体、较合理,得 3.6-4.8分; 方案一般、基本合理,得3.6分。 | |
施工组织设计 | 关键工程的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3分 | 方案、方法、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2.4-3.0分; 方案、方法、措施较具体、较合理,得 1.8-2.4分; 方案、方法、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得1.8分。 | ||
交通组织方案 | 3分 | 内容完整,编制科学合理,指导性强,得2.4-3分; 内容较完整,编制较合理,指导性一般,得1.8-2.4分; 内容基本完整,编制基本合理,得1.8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体系、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2.4-3.0分; 体系、措施较具体、较合理,得1.8-2.4分; 体系、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得1.8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体系、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2.4-3.0分; 体系、措施较具体、较合理,得1.8-2.4分; 体系、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得1.8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体系、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1.6-2.0分; 体系、措施较具体、较合理,得1.2-1.6分; 体系、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得1.2分。 | |||
2.2.4(3) | 资信业绩(10分) (明标) | 企业业绩 | 4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2.4分。 | |
每增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全部业绩要求的加1.6分,最多加1.6分。 | |||||
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 2分 | 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得1.2分。 |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加0.8分,最多加0.8分。 | |||||
技术总负责人业绩 | 2分 | 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技术总负责人业绩要求得1.2分。 |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技术总负责人业绩要求加0.8分,最多加0.8分。 |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2分 | 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得1.2分。 |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加0.8分,最多加0.8分。 | |||||
2.2.4(4) | 评标价(50分)(明标)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6;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3。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5) | 其他评分因素 | / | 0分 | / |
注:1、第2.2.4(1)(2)项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第2.2.4(1)(2)项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审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定标方法
定标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4.2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比较后,遵循择优的原则进行票决。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打分,最优的中标候选人得N分,其次的中标候选人得N-1分,以此类推(N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定标委员会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定标排序。 总分得分相同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定标委员会确定定标排序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4.3 | 定标因素 | 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求确定定标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因素、投标方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等; | |
4.4 | 定标 程序 | 4.4.1定标委员会组成 |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人数为5人。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举定标委员会主任。 |
4.4.2确定中标人 | 定标委员会确定定标排序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