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 (略) 生产展示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苏 (略) 生产展示柜项目
地点: (略) 盐都区郭猛镇吉安路东、纬二路北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6日至2023年5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娄知县,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4-16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