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西财磋商-2023-19 |
2、采购项目名称:西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完善西平县柏城大道、工业大道、南大街等十一条道路施划热熔标线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9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05月23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XPGC-2023-030A | 完善西平县柏城大道、工业大道、南大街等十一条道路施划热熔标线 | 河南 (略) | (略) (略) 西平县柏苑大道中段柏苑总部经济产业园66号 | 1,060,553.9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西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完善西平县柏城大道、工业大道、南大街等十一条道路施划热熔标线项目 | 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 15日历天 | 黄川川 | 豫*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韩丽芳(磋商小组组长)、崔秀涛、马晟文(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等的规定 |
收费金额:10,424.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西平县公安局 |
地址:西平县平安大道东段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 (略) |
地址: (略) 文明路与交通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3楼 |
联系人:王西西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西西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