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对2024年辽宁东戴河新区 (略) 内新增监控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4年辽宁东戴河新区 (略) 内新增监控系统集成项目,采购海康*半球录音摄像头19台、海康*枪式录音摄像头29台、海康*变焦云台2台、 (略) 网络高清录像机2台、海康专用硬盘6块、4k监控监视器2台、主交换机2台、前端交换机15台、监控电源适配器50个、海康铝支架32个、系统集成1套。
1.2 预算金额为*元(不含税),*.26元(含税)。
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1.4交货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秦皇岛鸿铭 (略) 。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指定函,指定由秦皇岛鸿铭 (略) 负责本次项目的硬件及集成服务。本次采购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物资〔2022〕3号)第四条第(六)款规定:“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的情形,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了与现有设备进行集成,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要求使用杭州海康 (略) 设备作为本次项目的主要设备,杭州海康 (略) 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函,授权秦皇岛鸿铭 (略) 为本项目的唯一产品供应商,故本项目需从唯一供应商秦皇岛鸿铭 (略) 采购。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 (略) 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2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龙港区龙湾大街8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429-*
采购人: (略) (略) (略)
异议接收方式:*@*ttp://**(请将异议问题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并电话确认)或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谈判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提疑”模块提出,并电话确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