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山洪沟治理工程国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昌县山洪沟治理工程国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都发改可研{2023}0125号、都发改可研{2023}0126号、都发改可研{2023}01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昌县山洪沟治理工程国债项目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都昌县大沙镇、大树乡、鸣山乡、蔡岭镇 。
2.2招标金额:约 *元(详见招标文件控制价)(含监理平行检测费用);
2.3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段
2.4招标范围:都昌县山洪沟治理工程国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2.5计划工期: 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 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 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优良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 应当具有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 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 其应当具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项目开标当月前 6 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3)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4)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证书 (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 知》 (办 建管〔2017〕139 号) 规定, (略) 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 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 的通知》 (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 拟投入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行业监理员上岗证书;应配备 5 人以上现场监理人员,其中总监 1 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监理员 3人以上 (均含本数) ;
(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 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合格制形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监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注: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0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10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28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 (略) 站(http://**)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 (略) 。
6.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 (略)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详见招标文件)。
7.2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如投标人投诉举报其他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一律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查证中标候选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除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并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只是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候选资格的,不影响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
7.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根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5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1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7.6 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及招标人相关要求执行。
7.7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7.8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都昌县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都昌县山洪沟治理工程国债项目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 向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都昌县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都昌县 (略) 民服务热线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都昌县支行
2、户名:都昌县 (略) 民服务热线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都昌东风大道支行
3、户名:都昌县 (略) 民服务热线中心 开户银行: (略) 都昌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