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巨旺 (略) 年产灯饰配件1万件、美容器材配件15万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07月 26日至 2022年08月0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 (略) 中 (略) 5号楼4楼402,邮编: *** 联系电话:020- ***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巨旺 (略) 年产灯饰配件1万件、美容器材配件15万件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巨旺 (略) | 项目概况 | 广州巨旺 (略) 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山村 (略) A栋三楼301,项目占地面积850平方米,建筑面积8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主从事灯饰配件和美容器材配件的生产,年产灯饰配件1万件、美容器材配件15万件。项目工作人员6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废水排放。本项目水帘柜废水和喷淋废水交 (略) (略) 理,不外排;本项目租用广州市 (略) (略) 房五层进行生产,员工如厕依托广州市 (略) (略) ,项目内不产生生活污水。 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喷漆漆雾、喷漆烘干有机废气。喷漆漆雾、喷漆烘干有机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管(DA001)达标排放; (略) 理的有机废气、漆雾于车间内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喷漆漆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以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喷漆及喷漆烘干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非 ***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加强维护设备等措施来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原料桶、含油漆废抹布手套、含油墨废抹布、漆渣、喷淋废水、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 (略) 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的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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