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营口 (略) 水果深加工项目、营口 (略) 含酚废水资源化项目、 (略) 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5日(共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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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 日期 |
1 | 营口 (略) 水果深加工项目 | (略) 鲅鱼圈区熊岳镇创业大街东,山海大道南 | 营口 (略) | (略) | 2024年7月23日 |
2 | 营口 (略) 含酚废水资源化项目 | 营口开发区临港工业区营口 (略) 现有厂区内 | 营口 (略) | 营口瑞丰环保 (略) | 2024年7月23日 |
3 | (略) 扩建项目 | 营口开发区滨海新兴产业园区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 营口良诚环保 (略) | 2024年7月23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