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及《 (略) 客运场站消防维保到期重新招标的批复》( (略) 安〔2024〕64号), (略) (略) 客运场站消防维保项目,拟采用自主询价的方式采购,详情如下: 一、招标项目 (略) 客运场站消防维保项目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另需提交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以附件格式为准); 2.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有效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且以上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招标最高价:2.#元/年。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15时前, (略) 三楼办公室(泰宁 (略) 259号公交总站)。报价文件应与相关资质材料一并封装, (略) 加盖公章。逾期提交或投标文件未封装视为废标。 五、询价供货商 1.福建闽消 (略) 2.厦门恒 (略) 3.福建 (略)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由评标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及中标结果。 七、评标时间与地点 2024年12月2日16:00, (略) 三楼会议室(泰宁 (略) 259号公交总站)。 八、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8-# 附件:20 (略) (略) 客运场站消防维保项目投标文件.docx (略) 2024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