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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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2-*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 (略) 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滨海新区 (略) 技改项目 | 天津滨海新区 (略) | (略) 滨海新区茶淀街桥沽村村北 | 天津 (略)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条表面处理生产线(脱脂槽体—三道水洗槽—活化槽—三道水洗槽—表调槽—两道水洗槽—两道固化槽),对现有产能中部分高铁列车制动系统零件进行表面处理加工,处理能力为*件/年。建成后全厂整体产能不变,仍为年产高铁列车制动系统零件*件、摩托车散热器*件、机械零部件*件。 | 项目运行过程中,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活化过程产生的硫酸雾通过活化槽侧向集气罩+表面处理线整体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通过新增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新增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加强管理,尽量避免废气无组织排放。 2.新增水洗废水、固化废水及碱液喷淋塔废水通过新增处理工艺为“调节+絮凝沉淀+两道活性炭+MBR膜处理”的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至1-3#水洗槽及2-3#水洗槽。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表面处理药剂废包装物、脱脂槽废液、活化槽废液、表调槽废液、污水处理设施浓缩后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膜组件、膜反冲废水、膜处理膜前废水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新增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5.本项目不新增重点污染物总量。 6.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按照监测要求,落实好各项监测计划。 7.及时修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做好地面的硬化防渗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 2024.7.12- 2024.7.1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