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略) 所在地区 浙江省- (略) -磐安县 注册地(住所) (略) 磐安县安文街道石坑里商务楼 法定代表人 吕华伟 成立日期 2017-11-0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29Q27Q35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略) 、桥梁、路灯、 (略) 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城区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略) 照明工程、环保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磐安县 (略)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3.* -111.* -11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 * 144.* 审计机构 金华公众联合会计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34.* -3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 * 109.* 内部决策情况 无 基准日审计机构 金华公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金华产权交易所届时另 (略) 发布公告)。 5.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6.本次标的转让项目不涉及优先权。 7.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 (略) (略)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转让方磐安县 (略) 已实缴注册资本*元,其余部分尚未实缴。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完成实缴*元,受让方剩余认缴注册资本*元应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缴。 8.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9.受让方须在受让前自行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尽调,并对标的企业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受让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受让方承诺独立承担,转让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磐安县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磐安县安文 (略) 68号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杨震 成立日期 2022-05-22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9M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磐安县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0Q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4-08-2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磐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转让磐安县昌文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49%股权事宜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磐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磐安县昌文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49%股权 转让底价 114.*元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股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doc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0579-* 传真 邮箱 *@*63.com 地址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