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 (略) 南侧、 (略) 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南侧、 (略) 西侧地块位于 (略) 邗江 (略) (略) 交汇处的西南角,总占地面积约*.00m2(53.095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北纬32.*°。地块历史上为村庄和农田,扬州京华城 (略) 在约20年前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该地块一直处于待开发状态(仅建有京华城中城临时售楼部,供周边项目运营和相关人员住宿使用),并于2023年被政府收回。该地块内现部分区域为绿化,部分区域为京华城中城临时售楼部。
地块西侧为空地、明月湖,南侧 (略) ,东 (略) ,北侧 (略) 。根据《 (略) W5单元【火车站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拟规划为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属于用地用途变更,为明确地块内土壤质量状况,故进行此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经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基本判断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
二、场地环境初步采样调查结论
2023年11月, (略) 邗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委托江苏 (略) (以下简称:“江苏宝海”)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同时依据现阶段与业主沟通确定的情况,本次调查工作为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江苏宝海接收委托后,立即成立了调查工作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对熟悉该地块环境管理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认为该地块不是污染地块,为排除不确定因素,进行了现场快筛设备检测。对现场实际情况、获取资料、现场快速检测结果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最终编制完成《 (略) 南侧、 (略) 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建议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针对2023年12月1日前的地块环境现状开展分析、评估和提出建议。做好地块管理工作,在未开发利用前禁止外来污染堆土、建筑垃圾等堆放。
若地块在后期开发过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暂停开发利用,上报管理部门,及时补充调查。鉴于场地将作为居住用地使用,建设单位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不当开发。
四、公众查阅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在江苏 (略) 官网(http://**)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查阅。
五、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场地责任单位: (略) 邗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黄主任
场地调查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陈总
电话:0514-*
电子邮件:*@*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