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作出的山西古交东区块自营勘探项目(清徐县4口井)
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山西古交东区块自营勘探项目(清徐县4口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 批 文 号:清审环评〔2024〕01号
审 批 时 间:2024年5月22日
审批文件全文
清审环评〔2024〕01号
关于山西古交东区块自营勘探项目(清徐县4口井)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联煤层气(山西) (略) 古交项目部:
你单位报送的《山西古交东区块自营勘探项目(清徐县4口井)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一、项目拟勘探4个井场位置位于清徐县马峪乡麦地掌村附近,其中1口为斜井,3口为直井。井场布置临时生活区和临时生产区,生产区包括管材区、泥浆材料区、发电房、油罐区、录井房、钻具区、消防区、废料区、泥浆池、清水池、钻机。各井场的施工建设内容大致相同,分为钻井期、压裂期、试采期。钻井期主要为井场平整、井场区建造、营房区建造、钻井、固井;压裂期主要为压裂、测试;试采期对各井煤层气进行抽采。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实施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1、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并环发[2010]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等环境保护要求,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规定的“6个100%”,即: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2、物料堆放100%覆盖;3、出入车辆100%冲洗;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2、每个井场建设容积为600m3的泥浆池,共4个,泥浆池地面采用粘土+双层土工膜防渗,并采用振动筛分离钻屑后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废弃泥浆水与岩屑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洗井废水全部进入泥浆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井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经沉淀后用 (略) 洒水。压裂废液高压实现自动返排,进入压裂液储罐继续回用,最后收集的少量压裂废液排入泥浆池,自然沉淀蒸发后在泥浆池固化填埋处理。采出水池要设置警示标志,采出水经收集后沉淀后用于井场绿化、道路浇洒、周边井场勘探施工等不得外排,排采水池采用土工膜防渗结构。本项目占地为临时占地,项目施工严格限值作业范围,减少井场和施工占用林地面积,尽量利 (略) ,减 (略) 的修建。钻井期和排采期不超过两年,按规定建设前同步向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申报办理临时用地相关手续。每个井场设1个柴油罐区,采用双层防渗膜防渗,并设置围堰,每个井场设置火炬系统,试采阶段煤层气经燃烧后排空。
3、各井场钻井过程中钻井液通过泥浆系统循环利用,压裂结束后返排液进入储罐运至其他待压裂井场,产生的钻井岩屑、废泥浆无害化处理后固化填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每个井场建设一个5m2危险废物贮存点,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用专用容器贮存并设立警示标识,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四周设围堰,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建立收集转运记录等相关管理台账。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需及时清运,分类合理处置。
4、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井场噪声排放参照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柴油发电机排气烟度执行《 (略) 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其余污染物执行《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排放限值要求,秋冬 (略) 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调度令》管控要求执行。
6、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按照地下水分区防渗要求进行防渗,特别是油罐区、压裂液储罐区、危废贮存点、泥浆池以及设备区铺双层防渗膜,并对可能出现的污染土壤进行清理及合规处置。施工结束后临时施工占地采取土地平整、植被恢复等方式恢复井场、道路施工等造成的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及土地损毁;井场勘探期结束后需要永久性封井的需封堵井口,拆除各类井、钻机、发电机、管道等工程设备,对设施用地进行土地平整和生态修复。
三、严格按照环评确定的工程内容建设、勘探,本项目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本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2个工作日内,将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
清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