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2023年各单位修缮维护项目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0日 15: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 16:00 | ||
开标地点 |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 ||
预算金额 | ¥19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 (略) 解放西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娜娜 09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鑫 * |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2023年各单位修缮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S-2023Y-249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2023年各单位修缮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1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2023年各单位修缮维护零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须在所在企业缴纳近半年(2023年5月-2023年10月)社保,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半年纳税证明(2023年5月—2023年10月,公司成立不到六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提供)及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2022年度,未满2年的或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3 本项目不接受行贿、失信行为主体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行贿三项需同时查询)。“天眼查”企业信用无失信违法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关联性查询结果;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特定资格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③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④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⑤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⑥供应商(投标人、*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方式:现场来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2023年各单位修缮维护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实施。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2023年各单位修缮维护项目;
2.2建设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2023年各单位修缮维护零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 (略) 、新源县烟草专卖局、察布查尔县烟草专卖局、霍城县烟草专卖局、伊宁县烟草专卖局,巩留县烟草专卖局、尼勒克县烟草专卖局及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遗文件所示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项目投资:*.35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须在所在企业缴纳近半年(2023年5月-2023年10月)社保,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半年纳税证明(2023年5月—2023年10月,公司成立不到六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提供)及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2022年度,未满2年的或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本项目不接受行贿、失信行为主体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行贿三项需同时查询)。“天眼查”企业信用无失信违法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关联性查询结果;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特定资格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③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④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⑤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⑥供应商(投标人、*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 11月21日至2023年 11月27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4.3获取方式:现场来人获取。
4.4获取所需提供资料
获取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3.2条中的全部内容,一套留存(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社保缴纳证明、纳税证明、财务审计报告。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http://**.cn)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地址:新疆 (略) 解放西路6号
联系方式:林娜娜 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联系方式:李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