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谷开发区2号区传感器设备研发生产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的公示(公示期限30天)
为贯彻落实《 (略) 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平谷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推动平谷区兴谷园区产业转型升级,盘活低效产业用地,现组织编制了《兴谷开发区2号区传感器设备研发生产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及《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
用地位置: (略) 平谷区平谷新城兴谷环岛东北侧。
规划范围:西临民迎路,东、南、北三侧至现状产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2050.67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050.67平方米
规划地上总建筑规模:2460平方米(最终指标以审定方案为准)。
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在公示网站发表评论提交反馈意见。我分局将及时整理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公示网站进行通告。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兴谷开发区2号区传感器设备研发生产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规划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