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川区九龙河内涝整治及管网改造工程 |
| (略) 永川区永川区大安、陈食街道 | | 1 |
| (略) 永 (略) | | 许彬 |
| 6563 | | 28 |
| 2026-09-20 |
|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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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拟整治城区内涝点19处,改造排水管网34.5km,新建化粪池12座,整治化粪池35座,建设化粪池配套管网2km及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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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应及时运往指定的弃土(渣)场处置,并采取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沿途是散落。渣土等固废在工区内临时堆放,其表面应加以覆盖,以防止大风起尘和雨水冲刷造成流失。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总布置中,充分利用施工区的地形、地势等自然隔声屏障,进行合理布置。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机动车辆的喇叭选用指向性强的低噪声喇叭;对挖土机、推土机等设备,可通过安装消声管、消音器、隔声罩或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产生噪声的部件还可以部分地或完全封闭,并用减振垫、防振座等手段以减少振动面板的振幅。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晚间22时至早间6时不得作业。如需夜间作业,必须向施工场地所在区环保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实施,并提前告示所在区域居民、单位,做好周围居民工作。合理布置施工位置,对于噪声源大的施工作业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等偏僻地带,避免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 有环保措施: 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尽量在空地安排弃土场、施工临时道路和施工营地,并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量减小对现有植被的破坏,工程弃土、弃渣应选择合适的处置场地,工程完工后,施工临时占用的土地应尽快归还原土地使用者,以便占用的土地尽早恢复原有的用途,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对因工程建设占地、开挖、堆渣等破坏的植被进行补偿,并待工程完建后采取种植林、灌、草相结合的植被恢复措施,使工程影响区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工程建设前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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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