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和茶叶、花椒等地方优势品种为重点,依托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着力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更好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二、主要目标
支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提升产地仓储保鲜能力,降低鲜活农产品产后损失,产品附加值明显增加,主体服务带动能力明显增强,产销对接更加顺畅。2021年,新建或扩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12个。
三、建设内容
(一)实施区域
根据我区特色优势产业情况,围绕蔬菜、水果(含柠檬)、花椒、中药材、薯类、茶叶、花卉等种植类鲜活农产品开展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坚持因地制宜、按需建设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项目申报。
(二)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支持多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合建设,避免设施闲置浪费。
(三)建设内容
1.节能型通风贮藏库。在蔬菜、水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节能型机械冷库。在果蔬茶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在水果呼吸跃变型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等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四)补贴标准
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付。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按照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1.申报时间。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15日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程序。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并将实施方案(附件1)报送镇街,由镇街初步审核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件和电子件报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同时通过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申报或农业农村部 (略) 场信息平台申报建设产地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具体操作见附件3、附件4)
(二)项目审核
1.审核。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经作、农经、项目建设、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小组,由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实地查看并评审,重点核实申报单位有无申报资格、有无资金需求、有无资金实力、有无设施用地、有无用电保障等,对申报材料进行合理性评审,同时会商商务、供销等部门意见后,确定项目建设单位。
2.预立项。区农业农村委对项目审核后,并及时通过“市场信息平台”或“新农直报系统”公示审核通过的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等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反馈,审核通过的主体进行预立项登记。
3.项目确认。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审核公示结果,确定立项项目,下发立项文件通知实施主体进行项目建设。
4.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按照《 (略)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试行)》(附件5)相关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建设主体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
5.项目验收。建设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后,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镇街及相关部门,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核验,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验收。
6.项目总结。区农业农村委在所有实施主体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将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进度安排
(一)启动申报。2021年7月,启动项目申报工作,8月15日前完成业主申报工作,8月底前完成审核公示。
(二)项目验收。2021年10月30日前,申报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和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三)绩效评估。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绩效自评, (略) 农业农村委。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我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我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商务、供销等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我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做好补助申请受理、资格审查、设施核验、补贴公示等工作,确保建设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主动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创设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专属信贷产品。切实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鼓励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将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用于设施建设。在明确设施产权归建设主体所有、合理确定合作方式和收益分配的基础上, (略) 场、邮政快递、电商平台等企业开展合作,试点示范支持一 (略) 场。
(三)严格风险防控。建立设施建设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廉政教育。压实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核验程序,确保设施质量。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补贴资金结算和兑付情况,将纳入2021年度“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考核。
(四)加强示范宣传。通过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画、现场教学和建设样板库等方式,开展专业化、全程化、实用化培训,提升政策实施效果;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综合运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强化宣传,推出一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的典型案例,切实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产业科:刘志兰,电话:023-*,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