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潮州漓源生物饲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 (略) (略) 口交通执法楼六楼 联系电话:0768-* 传真:0768-*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潮州漓源生物饲料项目 |
建设单位 | 潮州 (略) |
建设地点 |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B02-4地块 |
编制单位 | 潮州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B02-4地块,项目占地面积*.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饲料*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锅炉废水一起经 (略) 进入樟溪低碳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4根39m的排气筒(DA001~DA004)高空排放,制粒、破碎、冷却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4根39m的排气筒(DA005~DA008)高空排放,其余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6米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燃料废气经收集后采用“SNCR+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达标后由37m高的烟囱DA010排放。 3、合理布局车间的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厂房隔音、设备减振处理,降低噪声源强。 5、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给相应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