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2-*、0872-* ?公示期: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大理州祥云县祥城镇祥姚路北侧???传 真:* ???邮编:*
项目名称 | 祥云经开投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祥云县财富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祥云经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大理厚德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总占地面积23468m2,建筑面积10834.98m2。主要建设实验室、标养室、办公区和生活区。同时设置120型搅拌机、水泥罐、矿粉罐、粉煤灰罐、外加剂罐和集料仓等设施。项目已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属“未批先建”,经调查,项目现已建成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实验室、标养室)、办公生活区、原料仓、配料仓、筒仓等主体工程及配电房、储油罐等公辅工程的建设,并对运营期废水、废气采取了一定的治理措施。后期须按要求改造雨污分流管网,新增收集池对化粪池出水进行收集处理,新增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处理初期雨水,新增油水分离器用于处理食堂含油废水,同时,新增收集池用于收集搅拌机清洗废水。并对原料仓北面进行封闭处理,同时设置喷淋设施。 针对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祥)罚字【2023】13号)、(大环(祥)罚字【2023】14号),文件明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超过追溯期不予行政处罚,针对“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五万元罚款、对项目先期运营单位 (略) 处以23万元罚款。现阶段, (略) 已按要求缴纳相应罚款。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已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属“未批先建”,经调查,项目现已建成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实验室、标养室)、办公生活区、原料仓、配料仓、筒仓等主体工程及配电房、储油罐等公辅工程的建设,并对运营期废水、废气采取了一定的治理措施。经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无污染投诉事件发生。 项目运营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等造成一定影响,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涉及装卸扬尘、砂石骨料堆放粉尘、投料粉尘、皮带输送过程粉尘、搅拌工序粉尘、粉料罐呼吸孔粉尘、运输扬尘、运输车辆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各类废气均呈无组织排放。 2、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厂区地面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严严实检验废水。用水环节主要涉及生活用水、生产用水、搅拌机、运输车辆、地面清洗用水、检验用水、场地道路、原料仓等的洒水降尘用水、绿化用水。生产用水进入产品,降尘用水及绿化用水蒸发损耗。 3、噪声:生产设备运营所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涉及除尘器收尘灰、三级沉淀池沉渣、实验室废混凝土块、生活垃圾、废矿物油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运营期防治措施 (一)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原料用水经拌和后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搅拌机清洗、部分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循环回用,不外排。运营期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化粪池,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化粪池出水进入一个收集池,收集池出水近期,由建设方定期清运至祥云财富工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祥云财富工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扫、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雨天初期雨水则暂存于初期雨水收集池,待晴天优先回用于场地、道路、原料堆场洒水降尘,剩余部分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总体而言,各类废水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 (二)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于原料仓、配料仓设置喷淋设施,减少装卸料粉尘、堆场起尘的产生;运营期2个搅拌站分别配套有布袋除尘设施(P1、P2),搅拌粉尘及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运营期各筒仓(2条生产线各配套3个水泥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共计设置8个筒仓)配套有布袋除尘器(P3~P10),筒仓呼吸口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尘处理后,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为减少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对地面及时清扫及洒水降尘,以保持道路清洁;运营期通过选用环保型运输车辆,且通过自然稀释扩散后,工程机械及汽车尾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通过设置油烟净化设施后,食堂油烟可做到达标排放。运营期各类废气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通过采取对生产设备的运动部件连接处添加润滑油,安装固定机架并拧紧螺丝,预防机械过于松弛,搞糟设备设置减震和隔音装置;将项目主要产噪设备设置于车间内;避免在午休时间和夜间进行生产等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桶进行收集,运至园区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三级沉淀池泥渣、实验室废混凝土块定期外售处置;机械设备维护及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由维修厂家自行处置,危险废物处置责任由厂家自行承担。总体而言,项目区固体污染物都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涉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主要涉及油类物质(柴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结合风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情况判定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报告表》对环境风险按简单分析进行评价。经识别,项目运营过程中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环节主要涉及:柴油储罐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柴油泄漏遇明火发生火灾风险;储油罐管理风险。 拟采取的措施:项目储罐集中在一个区域内,储罐区设置围堰,围堰高度不低于0.3m,定期进行检查。油罐的各接合管设在油罐的顶部,便于平时的检修和管理,避免现场安装开孔可能出现焊接不良和接管受力大、容易发生断裂而造成的跑油、渗油等不安全事故。储罐区需设置符合标准的灭火设备,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告诫禁止明火、禁止吸烟。加强对储罐渗漏的防护,对储罐、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测,对泄漏到围堰内的物料应使用临时抽吸系统尽快收集,减少着火的机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尽快使用已有的消防设施扑救,疏散周围人群,远离事故区。柴油储罐采取双层罐设置等。 | ||||||
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