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流县九 (略) 岗梅苗木采购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清流分公司(地址:清流县水东路398-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 23 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
项目名称:岗梅苗木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7万元
最高限价:0.6元/株;
采购需求: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树种 | 数量(株) | 要求 | 委托价 (最高限价)元/株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第一包 | 清流县九 (略) 岗梅苗木采购 | 岗梅 | 95万 | 详见招标文件 | 0.60 | 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法人资质的苗木企业或合作社(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苗木生产许可证、苗木经营许可证)。②、投标单位具有岗梅苗木培育基地,需提供租地合同或土地产权,并踏勘现场。③、提供苗木具备两证一签(苗木生产许可证、产地检验证,苗木产地标签)。
2、资格承诺说明: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6、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0日至2024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水东路398-12号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水东路398-1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水东路398-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清流县九 (略)
地址: (略) 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90号二楼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清流县水东路398-1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赵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