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绍兴 (略) 搬迁提升集聚建设项目 | (略) 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绍兴 (略) | 项目总用地338.7亩,新建建筑物,购置反应釜、离心机、干燥机等设备,形成年产1074.954吨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生产能力。其中,一期项目形成年产863.204吨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能力;二期形成年产211.75吨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 (略) 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 (略) 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车间废气分别经两级喷淋(酸/碱/水)预处理,含卤素废气经树脂吸附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气与储罐呼吸废气、污水站高浓废气一并接入RTO焚烧炉+碱洗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站低浓废气和废仓库废气采用“次氯酸钠氧化塔+碱洗塔+水洗塔”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含氢废气和实验室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其中高浓难降解工艺废水采用高浓预曝气池+铁碳芬顿预处理;特征污染物废水采用混凝沉淀预处理;经预处理的废水和高浓可降解工艺废水、低浓废水等其他废水一并收集后进入综合废水池处理达标后纳管,送上虞区水 (略) 处理,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 (略) 越城 (略) 178 (略) 政务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