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嘉峪关 (略) 10月份铅酸电池等备件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略) ,采购代理 (略) (略) (略) ,项目编号为TXZB-GSTT2023-103,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铅酸蓄电池 | 柯咖姆12V-100AH\/SafeGuard12BS100 407*173*232含连接线 | 180 | 块 |
铅酸蓄电池 | 柯咖姆12V-150AH\/SafeGuard12BS150 480*170*242含连接线 | 40 | 块 |
铅酸蓄电池 | 柯咖姆2V-300AH\/SafeGuard2BS300 176*156*337含连接线 | 48 | 块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兰州天 (略)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因业主方在前期的招标公告技术协议中明确指定了电池品牌型号为柯咖姆铅酸蓄电池,此品牌生产厂家为柯咖姆电源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且该生产厂家指定该项目与其唯一代理商兰州天 (略) 进行谈判,该项符合《 (略) 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第十三条(五)单一来源采购(定向谈判)选取要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5.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采用定向谈判采购方式进行。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https:\/\/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号兰石豪布斯卡企业总部基地4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冯经理 电 话:093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8层 邮 编:* 联 系 人:邵鹏元、杨勇、甄盼盼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63.com 网 址:\/ 开户行名称: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