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乡2024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为深入 (略) 县关于防溺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落实《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印发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的通知》(皖学安〔2023〕2号)、《 (略) 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略) 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六教秘〔2024〕33号)和《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24〕17号)精神,全面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教育管理。根据安排,决定4月至10月在全乡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中小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4月30日前)。根据全县统一安排,全面启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各村、学校要迅速召开会议部署落实,结合实际成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按照重点群体有人监管、重点时段有人值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各村、各部门、学校要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乡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摸排(4月30日前)。一是摸底水域情况。各村要对辖区内重点水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景区内水体等水域的具体情况,明确水域权属主体和包保责任,建立水域台账。二是摸排安全隐患。对水域安全隐患、巡护人员、警示标识、防护设施、救援装备设置(一杆一绳一圈)等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三是摸清走访对象。学校、各村要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
(三)排查整改(4月-9月底)。一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村4月底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乡级帮助支持的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解决。二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村要完善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于4月底前完成宣传标语、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的更新维护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定期巡查检查、及时维护更新,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四)宣传教育(4月-9月底)。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学校、乡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两微一端”“村村响”广播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要在 (略) 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广播电视要滚动播出防溺水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应急广播或流动小喇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二是强化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加强校内安全教育,严格落实“1530”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要结合溺水事故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上一堂防溺水专题班会课、组织一次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组织一次游泳教育等七项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三是强化救护技能培训。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要协同县游泳协会、蓝天救援队等定期组织“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中小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
(五)联防联控(4月-9月底)。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4月底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各村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组织干部走访每名学生家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防溺水知识知晓度以及家庭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要发挥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作用,开展课外阅读、文化辅导、艺术学习等“暑期课堂”活动,协助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做好家庭监护。要摸清辖区各类水体底数,配备安全巡视员和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加强危险水域巡查。乡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要对水库、塘坝等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牌,需要安装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的及时增设。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水域的监管措施;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乡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乡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并加强巡查监管。乡宣传办要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收集各村、学校及有关单位防溺水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展信息并及时推送。
(六)巡查防范(4月-9月底)。结合河(湖)长制,各村对辖区水域进行责任划分,明确水域管理主体责任、责任人、救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水域面积合理安排巡查值守人员,用好公益性岗位,动员水域周边家长主动参与,加强日常巡查,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做好巡查值守记录。要充分发挥乡村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重点巡查中小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在重点时段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游玩、戏水、游泳人员。
(七)督导检查(4月-9月底)。乡督查办将组织力量对各村、学校、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防溺水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八)总结宣传(10月底前)。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加大总结和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及时总结深化防溺水工作中管用有效的做法,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组织。乡成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学校、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各班子成员要经常到联系村重点水域、联系学校检查督导,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并建立检查台账。各村、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完善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各村、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培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要建立健全家校社协同联动机制,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生溺水亡人事件的,须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对因信息报送不及时或漏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督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学校、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定岗定人,切实把工作发动起来,把溪流、河塘、水库等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办将不定期对各村、学校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指导,重点检查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应急值守、巡逻巡查等情况,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包保责任履行不到位的纳入村级季度考评扣分项。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凡是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的,依纪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附件:1.沙河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2.沙河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1
沙河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倩倩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刘锡新 人大主席
叶松涛 党委副书记
陈 虎 党委政法委员
周 烽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詹林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常金晨 党委组织委员
汪慧慧 副乡长
冯祥祥 副乡长
单 翔 挂职副乡长
成 员:赵良海 沙河实验学校校长
祝治国 (略) 长
黄 河 斑竹园派出所所长
徐佳星 沙河司法所所长
李可赛 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远全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茂松 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经楼 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熊晓霞 综治中心负责人
漆德春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漆祥云 梓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杜继琼 香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 婷 碾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先宝 沙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鸿炳 罗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 霁 楼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严 锐 高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良才 西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晓 祝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单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良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彭煜傑同志负责具体办公,办公地点设在乡党政办公室。
附件2
沙河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 单位(部门) | 任 务 清 单 | 责任人 |
1 | 沙河实验学校 (各教学点) |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人。负责结合各阶段实际情况,落实防溺水教育责任,落实学生在校期间防溺水的主体监管责任,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 2.严格落实“1530”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要结合溺水事故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上一堂防溺水专题班会课、组织一次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组织一次游泳教育等七项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要协同县游泳协会、蓝天救援队等定期组织“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中小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 4.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广播电视要滚动播出防溺水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 5.要主动向乡政府汇报,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强对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建立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完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 赵良海 |
2 | 学生家长 | 1.学生家庭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是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主体监护责任。 2.加强教育管理,要求自己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学生家长对孩子外出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知道孩子去哪里了,知道孩子去干什么了,知道孩子和谁去,知道孩子什么时候回来。 4.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乡政府、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 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
3 | 乡政府 | 1.成立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员,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2.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生溺水预防、救助和处置工作。 3.加强辖区内未成年学生宣传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组织民政、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加强对监护人监管缺失的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学生的关心关爱,落实校外监护责任人员。 4.负责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排查巡查,全面摸清水域情况,建立台账,明确每个水域的看管责任人。 5.对存在隐患的危险水域,进行必要的治理防护,做到重点群体有人监管、重点时段有人值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 | 联系村 班子成员 |
4 | 各村 | 1.成立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落实责任人员。 2.负责加强对辖区水域的排查巡查,完善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设置;负责宣传标语、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的更新维护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定期巡查检查、及时维护更新,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3.根据水域面积合理安排巡查值守人员,用好公益性岗位,动员水域周边家长主动参与,加强日常巡查,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做好巡查值守记录。 4.对重点水域、重点人群落实好专人看护措施,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落实临时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中小学生的监护责任。 5.组织干部深入辖区内每名学生家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防溺水知识知晓度以及家庭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6.对不幸溺水的青少年儿童及时组织现场救援及后期救助。 | 各村书记 |
5 |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 1.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指导各村做好校园周边水库及河道安全警示工作;在所属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 2.指导各村建立所属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督促指导各村排查校园周边水库安全隐患。 3.负责做好农用船只、灌溉水塘、沟渠等管理工作。 | 张远全 |
6 | 自然资源和 规划管理 服务中心 | 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 | 李茂松 |
7 | 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 | 1.牵头做好溺水儿童的救助和处置工作。 2.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工程施工区域、尾矿库及涉水危险生产区域设定警示标志、防护设施。 3.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有关企业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并复绿,对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4.负责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教育。 5.指导各村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 6.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对各村的安全督查考核。 | 漆德春 |
8 | 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1.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的关爱保护和生活保障。 2.指导各村对于监护人缺失的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学生,通过指定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等方式,落实校外监护责任人员。 | 李可赛 |
9 | 项目办 | 1.负责因房屋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 2.加强建筑施工监管,严格执行“围挡”作业,及时消除在建工地水坑隐患。 3.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4.严防未成年学生进入工地。 | 漆 箐 |
10 | 宣传办、文明办、旅游办 | 1.负责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知识宣传、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 2.在 (略) 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组织乡村广播电视滚动播出防溺水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村村响”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关注孩子人身安全。 3.负责加强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栏、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并加强巡查监管。 | 傅良智 |
11 | 各水库电站 | 1.负责所辖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2.加强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的设立配备。 3.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防溺水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 各电站 负责人 |
12 | 斑竹园派出所 | 1.负责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工作指导。 2.深入开展未成年学生溺水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源头;会同大队、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3.加强未成年学生溺水事件的现场处置。 | 黄 河 |
13 | (略) | 1.负责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做好未成年学生溺水救治工作。 2.负责协助做好乡村防溺水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 祝治国 |
14 | 乡督查办 | 负责对各村、学校、有关单位和部门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 王谋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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