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大公镇安海路 (略) 新建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大公镇安海路 (略) 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略)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大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略) 大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海审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1) 工程地点: (略) 大公镇
(2) 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泵站新建工程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04 月 20 日到2018 年 06 月04日,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无。
(6) (略) 内容:
标段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B ***
***
泵站新建工程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
7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略)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 (略) 会保险;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略) 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略)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 (略) 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 (略) (略) 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 (略) 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 (略) 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 (略) 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c. (略) 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 (略) 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 (略) (略) 颁发的《 (略) 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 (略) 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 (略) 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 (略) (略) 《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 *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 (略) 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略) 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 (略) 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 (略) 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略) 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 (略) 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3 月 30 日到2018年04 月 16 日登录南 (略) , (略) 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 月 16 日09 时 00 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 (略) 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整。详见招标文件。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 、 (略) 徐飞翔: *** 。
根据海公管办【2014】40号关于印发《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 (略) 办法》的通知:施工单位未经规范程序报批或手续不全擅自变更的, (略) 分工程量不予计量,延期不予顺延,诚信考核扣5分。
7.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主要内容如下, (略) 文件。
7.2.2投标报价 (满分99分)
7.2.2.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 (略) 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 (略) 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7.2.3投标报价合理性(0-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合价金额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0.5%以上的工程量清单子目,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 (略) 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大公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海审 (略)
地 址: (略) 大公镇
地 址: (略) 公 (略) 二楼海审窗口, (略) 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均
联 系 人:张义群
电 话: ***
电 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