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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寨 (略) 改造安置住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清泉村标段)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 (略) 关于进一步 (略) 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酒泉 (略) (略) 总寨镇清泉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总寨 (略) 改造安置住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泉村标段)”以竞价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 酒泉中建建筑 (略) 、 酒泉 (略) 、甘肃 (略) 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ZR-#号
二、采购内容:
总寨 (略) 改造安置住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泉村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清单)。
三、采购预算金额:小写:¥#.68元,大写:###万#仟#佰###元#角#分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相互之间不得兼任,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15时00分。
2、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17时00分。
注:1、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所有上传资料须以扫描件形式(PDF)加盖公司公章 (略) 。
3、中标单位需提供3份纸质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工程清单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七、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 (略) 总寨镇清泉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姜磊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酒泉 (略)
联系人:张建娇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春光格林小镇配套一号楼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