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顺 (略) 于2024年9月13日裁定受理保定广顺新 (略) (以下简称“广顺新能源”)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11月4 (略) 炜衡(石家庄)律师事务 (略) 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充分掌握广顺新能源资产负债状况,顺利推进重整程序,破产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拟公开招募专业审计、评估机构对广顺新能源提供专项审计、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保定广顺新 (略) 成立于2010年9月3日,公司注册资本#元人民币,住所地:顺平县高于铺镇107国道南侧(火车站),经营范围为:聚#烯、聚#烯废旧塑料回收、分拣、造粒。塑料沼气池、化粪池、塑料板材、塑料管材、及其塑料制品(塑料卷材、塑料薄膜、聚脂化纤、聚脂瓶片、塑料颗粒、泡料)生产、销售、研发。塑料降解技术开发;沼气工程、化粪池、建设、安装服务。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农产品开发、加工、销售。生产销售民用炉具、塑料机械、秸秆压块、卫生洁具。(法律、行政法规、 (略) 决定规定须报经专项审批或许可证审批的,需取得批准后方可生产经营)。
二、审计、评估工作要求
(一)审计工作要求
对广顺新能源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涉及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债务人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情况;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处理债务人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4.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协助管理人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资产清收等;
5.协助管理人审查、核查债权。审计应收账款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6.协助为 (略) 理纳税申报事宜;
7.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就财务工作进行解释、说明;
8. (略) 进行实质审查,对关联公司是否存在混同进行专项审计,
9.配合管理人对破产债权进行审查。
10.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破产企业成立以来债务人的财产账, (略) 成立以来: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债务人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的行为,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 (略) 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2)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3)审计机构应当对债务人破产受理之日前一年内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及债务人破产受理之日前六个月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4)债务人对外担保及投资的情况;
11.法院或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报告中要全部体现,并在接受委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报告。
(二)评估工作要求
1、开展本项目企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协助管理人确认资产权属关系;
2、完成本项目企业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资产清查、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等破产程序所必需的各类评估报告并对各类评估报告调整事项出具补充报告;
3、根据管理 (略) 的要求,对本项目企业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补充、解释、说明;
4、对本项目企业超过报告有效期限但仍需要使用的评估报告,须根据企业实际工作需要再次更新数据、出具可使用的报告;
5、 (略) 及管理人的要求列席本项目企业债权人会议并进行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问题解答;
6、对本项目出具清算价值评估报告及持续运营状态下的重整价值评估报告。
7、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本项目企业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及咨询服务。
8、评估报告须在接受委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稿初稿;
9、评估报告最终稿需在接受委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10、上述所列及未尽的具体工作内容在双方委托合同中约定。
三、审计、评估费用
1.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
2.如审计、评估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决定审计、评估费用的调整。
4.接受审计、评估费用的分期支付。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资格
1.竞聘机构需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审计机构需具备审计资质、评估机构需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编入河北省 (略) 对外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备案名单中的机构优先考虑;
2.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3.拟派项目注册会计师、评估师不少于5人,且无不良记录,审计团队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质、资产评估团队负责人需具备资产评估师资质;
4.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 (略) 罚 (略) 分,无失信记录;
5.参选的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应分别报名,且不得为同一控制人或互为关联机构。
6.熟悉企业破产法及与破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新能源企业财务管理及企业运营,且在近三年内承接过破产重整审计和评估业绩数量多者优先。
(二)报名截止时间
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月7日17:30时止。
(三)报名方式
有意向竞选的审计、评估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提交或邮寄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请载明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并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文件及委派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内。
申报材料应包含:
1.竞聘机构同意参与选聘的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竞聘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竞聘机构应提交为破产重整提供审计、资产评估的业绩(以委托合同及审计、评估报告为据);
4.竞聘机构的工作方案,方案包括派驻人员情况及负责人、工作完成时间、工作内容等;
5.项目报价方案;
6.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字,签名时须提供原件审核)。
7.报名机构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工作人员连续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无失信记录;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6)列席债权人会 (略) 、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7.提供申报材料#式二份,电子版一份。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顺 (略) (略) 内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牛律师#,李律师#
联系邮箱:*@*26.com
六、遴选及通知
管理人将组建以债权人代表、债务人、管理人、法院等各相关方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为5人,其中债权人代表2人,债务人1人,管理人1人,法院1人,;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完成时效等事项,由评审委员会评分决定,最后得分最高者入选。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如因案件原因,不进行审计、评估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管理人依法履职,接受河北省顺 (略) 监督,中选结果报河北省顺 (略) 备案。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广顺新 (略) 管理人。
保定广顺新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