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360台高精密超高速冲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06月25日—2023年06月29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年产360台高精密超高速冲床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35号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蚌埠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 (略) 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4月13日—2023年04月19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安徽 (略) 拟投资10000万元,新建年产360台高精密超高速冲床项目,该项 (略) (略)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35号。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怀发改经开备案【2023】18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项目喷漆与晾干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内设集气口,通过风机抽风形成微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数控cnc、卧式镗铣床、龙门铣床、穿孔机、三次元测试仪、车床、铣床、喷漆房、喷枪等,噪声源强一般为60~90dB(A),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的厂房内。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料、废容器、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抹布及手套。废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桶、废容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