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清水河干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清水河干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已由兴隆县数据和 (略) 以兴数政投字[2024]1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 (略)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兴 (略) ,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兴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略) 兴隆县六道河镇北火道村、杨树沟村、北坎子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河道生态环境治理总长度约7.5km,建设生态护岸约6.45km,构建生态缓冲带约3.(略)㎡,形成表流型人工湿地约0.(略)㎡,建设生态过滤堰约24道,河道基底改良约4.(略)m3等(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16个月。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 (略) 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01-02 17:00至2025-01-07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略) (兴隆县)http://**_x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兴隆县)http://**_x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 (略) (兴隆县)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兴 (略) 联系人:李春辉 电话:0314-(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王誉衡 电话:0314-(略)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 (略) 电话:0314-(略)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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