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红河泸西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及城区供电所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红河供电局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昆明伽略 (略)
地理位置: (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略) 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现将《红河泸西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及城区供电所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红河泸西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及城区供电所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红河泸西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及城区供电所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2023年8月5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对《红河泸西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及城区供电所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红河泸西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及城区供电所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红河泸西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及城区供电所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