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投 (略) :
报来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上杭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子项,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上杭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杭政办〔2019〕73号)及县政府《关于同意上杭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的批复》(杭政综〔2020〕20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东南部供水片区二期工程大连水厂(项目代码:2209-*-04-05-*)。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溪口镇大连村。
四、建设单位:福建水投 (略) 。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大连水厂一座,规模为800吨/日,新建输水管道3.07公里,新建配水管道12.31公里。新建引水坝1座,配套建设阀门、排气等附属设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项目所在地综治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初步设计等报建手续。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