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马台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上马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17: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武 (略) (略) 馨凯广场5号楼120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武 (略) (略) 馨凯广场5号楼1201 | ||
预算金额 | ¥316.(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凤芝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略)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上马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上马台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广进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武 (略) (略) 馨凯广场5号楼9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略) |
<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略) (略) 上马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上马台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略))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上马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上马台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略))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0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上马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上马台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武 (略) (略) 馨凯广场5号楼1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上马台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6.(略)元 最高限价:316.(略)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特殊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注:小微企业以服务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服务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服务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磋商。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2. 供应商应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最新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1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的有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6.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8.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到 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武 (略) (略) 馨凯广场5号楼1201 方式:A.现场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标书款汇款凭证。 (2)携带现金或将标书款以银 (略) (略) 账户,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后,且投标人到达现场登记的时间为准。 B.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银 (略) (略) 账户,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后,且我公司收到相应邮件的时间为准。 (2)请将如下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转账截图、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标书邮寄地址(顺丰到付),*@*26.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武 (略) (略) 馨凯广场5号楼12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武 (略) (略) 馨凯广场5号楼1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2)投标 (略) (略)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有效的投标人,否则将影响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标书收款单位:天津广进 (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天津浦顺支行账号:(略)51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 “项目编号-标书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上马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略) 上马台镇 联系方式: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广进 (略) 地址: (略) 武 (略) (略) 馨凯广场5号楼904 联系方式: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凤芝 电 话:022-(略) 天津广进 (略) 2024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