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福建省南 (略) 元禾水玻璃生产线技改项目。
本项目建设内容:福建省南 (略) 元禾水玻璃生产线技改项目对原审批的第三期项目进行工艺技改采用全氧窑炉2台、变压吸附制氧装置2套、余热锅炉2台、自动拌料系统2套、二氧化碳捕集装置2套,溶解系统2套等,同时增加湿法水玻璃生产线1套;湿法线年产液体水玻璃*吨,干法线两条,年产固体水玻璃14.*吨,液体水玻璃43.*吨,合计年产液体水玻璃48.*吨,同时新增年回收二氧化碳*吨。
本项目投产后主要环境污染因素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建设单位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可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 (略)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599-*
邮 箱:*@*el chem.com
地 址: (略) (略) (略) 陈坑瓦口组团
三、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南平圣美 (略)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单位:福建省南 (略)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