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州 (略) 年产8000吨金属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8000吨金属结构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萧县经济开发区皇藏大道8-11号 |
建设单位: | 宿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省振环 (略) |
项目概况: | 宿州 (略) 拟投资*元在萧县经济开发区皇藏大道8-11号建设年产8000吨金属结构件项目。项目用地面积7493平方米,购置火焰切割机、抛丸机、激光切割机、校平机、坡口机等设备,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能够达到年产8000吨金属结构件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下料切割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抛丸废气采用自带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固定工位焊接烟尘与抛丸废气汇合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打磨废气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非固定工位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及萧县 (略) 接管限值后,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经厂房隔声和距离减震降噪措施。 4、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颗粒物、焊渣/废焊材、废钢丸、废油漆桶、漆渣经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经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萧县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萧发改政务【2024】104号文件备案(项目代码:2402-*-04-01-*)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 0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