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市救助管 (略) 实际情况,拟进一步拓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流浪未成年人(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内容
本次购买服务内容为“流浪未成年人(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详细参见《 (略) 救助管理站向社会力量购买流浪未成年人(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服务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购买服务目录)。
二、申报对象
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有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 申报材料:各单位和组织填写《 (略) 救助管理站向社会力量购买流浪未成年人(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交营业执照、获奖或组织等级评定等证书复印件。
2.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中午12:00。
3.2024年12月27日前,召开项目评审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不 (略) 救助管理站联系,联系电话:*。邮箱:*@*63.com。
附件:1. (略) 救助管理站向社会力量购买流浪未成年人(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服务目录
2. (略) 救助管理站向社会力量购买流浪未成年人(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申报表
(略) 救助管理站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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