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1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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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教育和 (略) 育英学校建设项目 | 海环报告表【2023】036号 | 2023年7月24日 |
2 | 烟台 (略) 蓝盾浒苔处置再利用项目 | 海环报告表【2023】037号 | 2023年7月24日 |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3】038号
*字湾(烟台)产业 (略) 白沙河、纪疃河全流域综合治理工 (略) 白沙河入海口以上何家大桥(桩号 0+000)至南台水库下游大桥,纪疃河从里店水库下游纪疃河桥至大荆家村南(起始桩号 0+000 位于入海口处)及西支流汇合口以上340m。白沙河始终坐标为:E120°53"45.165",N36°38"33.067"-E1211"58.932",N36°49"15.747",纪疃河始终坐标为:E121°2"58.876",N36°38"15.744"-E121°4"17.182",N36°42"45.633"。主要对白沙河、纪疃河2条河进行综合治理,包括清淤疏浚及防渗工程、堤防加高培厚工程、河道险工段护砌工程、支河口险工段护工程、河道景观工程、生态绿化工程、新建橡胶坝、桥、顺堤桥、拦沙坎等及因地制宜的绿化河道周边环境。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海审批投【2023】13号)项目代码为(2302-*-04-01-*),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该项目白沙河治理长度25.96km/临时用地面积92369m2、纪疃河治理长度9.34km/临时用地面积33233m2,总投资为90000万元,环保投资735万元,施工期36个月。
经研究,该项目须按照环评文件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一、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在规划设计与建设阶段应根据河道两侧建筑用地变化,因地制宜,分区治理;河道形式、宽度和深度保持自然性,控制好治理区域水环境,流域内水土流失;有效处理好固体废物或其他污染物,修复水生态;建设河道型湿地,建设生态缓冲带,构建水生态生态系统;建设滨水景观带彻底改变河道现貌,恢复其自身生态系统,实现区域人水和谐。确保项目设计与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规范要求。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配合相关单位落实白沙河、纪疃河治理工程工作,改善河道周边环境,恢复原有功能,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持下泄生态流量,维持河道生态用水需要。产生的生产废水应集中收集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用或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入地表水体。隔油池清除的油污与废机油应统一集中收集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禁止自行处置。施工人员尽量租用附近村庄民房,充分利用村庄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由附近农民清走作农田肥料,不外排;对临时料场和弃土场应采取遮盖等措施,防止雨季对其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3、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强化施工期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汛期施工,避免施工泥浆进入水体。施工场站、料场、生活区等应避让河道水体,禁止设立油库等危险化学品仓库或罐区、机械维修站等设施。加强漫水桥、拦砂坎及生产桥等施工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丰水期,特别是洪水发生时组织漫水桥、拦砂坎及生产桥等基础开挖。对漫水桥、拦砂坎及生产桥等施工点设置围堰,开挖过程中产生渗水的应采取沉淀后排除,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水体。保养过程产生的含油废物,应单独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河漫滩地禁止设置施工营地和材料堆放场地,禁止在河床内设置砂石堆场和混凝土搅拌点。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淤泥扰动范围,保障河道下游出水水质不受影响。
4、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应尽量避免对河道内的浮游植物和沉水植物,以及河岸的挺水植物的伤害及其生境的扰动,采取分时、分区施工方式,合理确定开挖深度,实施水域生态修复、补偿被清除的生物量,重建水生生态系统等措施,切实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5、严格落实*生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布置,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尽量减少施工对动植物的伤害及对其重要生境的扰动。
6、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临时堆土区和淤泥堆区,禁止在环境敏感区(点)内设置临时堆土区和淤泥堆区。弃渣临时存放场应采取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不得乱堆乱弃。渣场、料场、运输道路等应结合现有场地、道路布置,减少地表开挖和植被扰动;施工前对表层土壤剥离单独堆存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等进行复垦或生态恢复。
7、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施工期根据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及《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实现六个百分百,治理扬尘污染。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车辆限速等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清淤产生的淤泥暂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的苇园头村、陈家疃村、榆林村、泊子村、朱坞村、大沽头村、崂峙埠村等临时堆场,用于就近回填河岸坡栽植等的绿化覆土,临时堆场须做好防渗、防尘等防治污染措施。剩余砂石土按照《 (略) 工程项目砂石土管理办法》执行,并加强运输过程中监控,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8、强化环境信息和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9、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应急组织机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管控好环境风险,确保水质安全。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
10、你单位应做到对淤泥弃土处理全过程监控,做到过程环境与施工质量的控制。
二、你单位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3】039号
(略) (略) 第一加油站项 (略) 龙山街道海鑫西路北、龙丰路西,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21度9分13.945 秒,北纬:36度41分39.930秒。该项目占地面积2898.91m2,总投资17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加油站内设油罐区、加油区、站房等,油罐区设置3台30m3双层SF埋地汽油储罐和1台30m3双层SF埋地柴油储罐,加油区设3台四枪双油品、1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式加油机。建成达产年销售汽油量为1095吨/年,柴油量1460吨/年。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项目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202-*-04-01-*),符合用地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模要求, (略) “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基本合理。
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经研究,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废水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及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及《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好扬尘污染。
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车辆限速等措施,落实好《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它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并公告附近居民。
项目在施工区设立沉淀池并做好防渗措施,将施工废水、洗料废水以及车辆冲洗水等集中收集经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并设置机油滴漏收集装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 (略) 进一步处理。
施工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等生态景观建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禁随意堆放,必须外运时应加强运输过程中监控,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
加强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措施,避免大风、雨季天气施工,避免造成的风蚀和水蚀。
2、严格落实营运期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区排水系统。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签订污水接纳协议的 (略) 进行浓度处理。
车辆清洗产生的废水应集中收集进入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水质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表1车辆冲洗限值后,循环利用不排放。
营运过程中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污染防治区分的规定落实相关规定,强化项目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针对各储存单元、输送管线及加油过程等可能对地下水可能产生的影响环节,落实好该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依据《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要求,应在场地地下水下游设置1个监测水井,做好定性监测和定量监测,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围掩到位,密封到位,避免对项目区内的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
②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过程中须加强油气平衡工艺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工艺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活性炭吸附+风冷的三次油气处理装置维护管理,确保其处理正常状态,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油气排放要求。
③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④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你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厂区的环境管理,对产生的固废应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鉴别类比后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处置方式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和扩散。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储存、处置、运输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
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严禁流失、扩散。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严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分配该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将VOCs控制在0.329吨/年)及与 (略) 签订污水接纳处理协议指标,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4、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相关要求,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和消防器材,并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应急器材完好可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管控好环境风险,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制定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
5、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监测计划,落实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二、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