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条9.人员要求:①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③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须满足工作需求及审计组成员应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现变更为:9.人员要求:①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③财务审计人员应具有全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④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须满足工作需求及审计组成员应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条9.人员要求:①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③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须满足工作需求及审计组成员应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现变更为:9.人员要求:①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③财务审计人员应具有全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④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须满足工作需求及审计组成员应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
3、原招标文件第七章3.2.2综合评分明细表3中:注:以上所有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人员注册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计分。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 (略) 域内的外地企业,拟派人员须为入川备案人员,以四川省住房和城 (略) 站截图为准。现变更为:注:以上所有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人员注册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计分。
4、原招标公告中:第八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21 日9:3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23 日9:30(北京时间)。
5、原招标公告中:第十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10 月 21 日0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现变更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10 月 23 日0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6、其它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攀枝花瑞达 (略)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