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一)体检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通过面试的考生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名额空缺按该岗位通过面试的考生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必须体检合格。
递补体检对象和递补考察对象通过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
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 )上午,体检时间半天。
(二)集合地点
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指定地点集合,集合后由工作人员集中组织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前建议考生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体检往返途中个人防护。
2、体检人员须携带近期彩色1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人员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对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按《 (略) 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三、考察有关事项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时间:2023年5月30日--6月2日。
2、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和函调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群众座谈等方式,综合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实绩、身体心理健康情况以及招聘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需要回避的情形等。
3、考察对象需保持通讯畅通,根据考察组通知时间安排,及时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考察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①个人档案材料;②个人自传手写和电子版(1500--2000字;个人从小学到大学的学习经历;个人工作实践经历及奖惩情况;家庭成员情况;个人诚信报考情况等);③银行征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报告打印:http://**,银行网点也可出具); ④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或工作地派出所可开具); (略) 被执行人信息记录(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 (略) 也可出具);⑥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该岗位通过面试的考生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必须体检合格。
公告及体检、考察相关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略) 建筑节能科技中心:
联系人:贾 羿,联系方式:0712-*
(略) 建设档案馆:
联系人:车 燕,联系方式:0712-*
(略) 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险峰,联系方式:0712-*
(略)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建芹,联系方式:0712-*
(略) 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所:
联系人:陈权彬,联系方式:0712-*
附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