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日,我公司委托新疆 (略) 承担“新疆 (略) 年产10000吨邻*酸*酯苯磺酰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 (略) 年产10000吨邻*酸*酯苯磺酰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和县新材料园区纬三路北侧、经二路东侧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邻*酸*酯苯磺酰胺及其他副产品生产线、制氯生产线及配套构筑物。项目建筑面积19536m2,主要建设生产装置、生产车间及辅助车间、仓库厂房、科技楼、综合楼及锅炉房、配电房、污水处理站、应急池等配套辅助设施。
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万吨邻*酸*酯苯磺酰胺,以及其他副产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 (略)
联系人:魏合忠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 (略)
环评单位地址: (略) 中原路1号环保局高层
环评单位联系人:徐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