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Y31-F1030
三、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评审标准第5项“技术指标”评分项更正为: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技术指标(25) | 1.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技术指标体系方面的完整性、符合性等进行综合评议,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础分5分,有一项不满足得0分。 | 5 |
2.第(1)条功能指标,设基准分为0分,增加采集数量为正偏离,每增加5%加0.6分,最高得分为标准分值。 | 3 | |
3.第(2)条功能指标,设基准分为0分,增加数据推送服务时间为正偏离,每增加1个月加0.5分,最高得分为标准分值。 | 2 | |
4.第(3)条功能指标,设基准分为0分,增加历史数据采集时间为正偏离,每增加6个月加0.5分,最高得分为标准分值。 | 2 | |
5.第(6)条功能指标,设基准分为0分,增加预处理和监控的类型为正偏离,每增加1种类型加0.5分,最高得分为标准分值。 | 2 | |
6.第(13)条功能指标,设基准分为0分,增加刻画所有内容数量为正偏离,每增加10%加0.5分,最高得分为标准分值。 | 2 | |
7.第(20)条功能指标,设基准分为0分,增加指数建模纬度为正偏离,每增加1项加0.5分,最高得标准分 | 2 | |
8.第(28)条功能指标,设基准分为0分,增加分析粒度为正偏离,每增加1项加0.5分,最高得标准分。 | 2 | |
9.第(30)条功能指标,设基准分为0分,增加生成简报支持格式种类为正偏离,每增加1项加0.5分,最高得标准分。 | 1 | |
10.第(34)条功能指标,设基准分为0分,同类政策法规差异化分析类型小于等于2项得0分,每增加1项加0.5分,最高得标准分。 | 2 | |
11.第2条性能指标,设基准分为0分,增加管理数据量为正偏离,每增加10% 加0.5分,最高得标准分。 | 2 |
2.本项目原定开评标时间由“2024年 1 月 18 日09时30分。”更正为“ 2024 年 2 月 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陈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助理、杜助理
办公电话: 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