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8 文章来源:琼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弘光能源琼中加钗 100MW 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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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琼中县营根镇营根路2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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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光能源琼中加钗 100MW 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弘光能源(东方) (略) " | |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湾岭社区居委会湾岭镇 | |
海南 (略) | |
项目总建设面积为34.0514hm2,项目各组成部分及建设规模如下: (1)光伏阵列区 项目光伏列阵区占地面积为32.5824hm2(489亩),设计安装41040块峰值功率为670WP的双玻单晶硅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约28MWp(直流侧),光伏组件阵列由8个子方阵组成,每个子阵配置一台3200/1250kVA 容量的箱变,3200kVA箱变接入7台组串式逆变器,1250kVA箱变接入1台组串式逆变器,每台组串式逆变器按现场布置情况接入8个组串。在综合考虑方便运维检修和电缆布置最优两个因素基础上,将箱变紧邻道路布置在每个光伏发电单元中间。在综合考虑方便运维检修和电缆布置最优两个因素基础上,将箱变紧邻道路布置在每个光伏发电单元中间。 (2)110kV升压站 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占地面积8090m2。升压站规模按100MVA设计(本次光伏片区设计装机容量为28MWp,后续经扩建增至100MWp),项目主变选用 1 台三相、油浸、自冷式 100MVA 三相双绕组升压型有载调压变压器。110kV开关设备采用户外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建设1个线变组间隔。升压站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在35kV母线侧装设1套直挂式SVG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为±25Mvar。升压站配置1套本期建设 25MW/50MWh 储能系统,采用单回 35kV 线路接入 110kV 升压站的35kV侧。每个储能电池单元通过电池屏柜并联形成 2.5MWh 电池单元,分别通过2个1250kW PCS 柜后经过低压进线柜接至升压变的低压侧,每台升压变压器配置5MWh储能电池单元,升压变压器分别接至 35kV 配电装置汇流。 (3)输出线路 本工程输出线路起始于本项目新建升压站,止于220kV琼中变电站。本项目路径长14km,全线采用架空,新建铁塔66基,其中耐张22基,直线44基,平均每座塔基占地100m2,总占地面积约6600m2。导线采用JL/LB20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截面300mm2,全线架设2根24芯80mm2截面OPGW光缆。 (4)集电线路 本工程光伏场区共分6组集电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采用35kV架空电缆敷设方案,集电线路总长度约为24km。35kV 集电线路采用三芯电缆,采用架空敷设。每 15.75~18.9MW 方阵组成 1 回电源进线,由终端箱式变电站引入 110kV 变电站的 35kV 开关柜室。35kV 箱变之间及 35kV 箱变至 35kV 开关柜之间连接电缆采用 ZRC-YJLHV22-26/35 型电缆,电缆采用架空敷设,过路穿管和升压站内电缆沟敷设方式。 | |
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光伏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选址、选线合理。符合 (略) 产业政策,符合琼中黎族自治县总体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单位土地经济效益,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具有明显的节能、环境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是非污染生态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虽然施工期间将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呈减缓的。因此,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充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符性 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五条“新能源”第1款“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相符性 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不在《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中,因此 (略) 产业政策是相符的。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项目与《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府办[2021]36 号)是相符的。 4、本项目占用其他农用地 ,不占用耕地,用地孟田坡矿点及乌石六队矿点为废弃矿点用地,现状主要为灌木林,每列光伏板南北方向应合理设施净间距为1.5m,光伏方阵按规定使用灌木林地,施工期间应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间相关方签订协议,项目服务期满后应当恢复临时使用林地手续,光伏方阵为农光互补,光伏方阵不改变地表形态,因此,本项目满足《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弘光能源琼中加钗100MW农林光互补发电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 5、与《琼中黎族自治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要求相符合。 6、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要求。 7、本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中的相关要求。" | |
"1、环境制约因素分析 (1)项目选址及用地的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光伏阵列区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农用地、园地和乡村建设用地,本项目光伏阵列对土地不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可按原地类认定。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进行水产养殖和农业种植,不存在破坏耕作层和抛荒、撂荒情况。 本项目不占用2021年版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水库、海面及海滩、河面及河滩,不占用水田。因此,项目场址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2020年10月19日)符合中的相关要求。 (2)日照辐射资源合理性分析 太阳能资源很丰富区,太阳辐射稳定度等级为稳定,直射比等级为C,散射辐射较多。 从太阳能资源利用角度来说,在该地区建设光伏电站的太阳能资源条件良好,利用价值高,适合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 (3)选址范围内交通方便,无影响工程建设的不良工程地质情况。 (4)项目选址兼顾水土保持要求,项目区不属于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 (5)根据上文“其他符合性分析”栏的分析结果,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略) 及琼中黎族自治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6)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地块平坦开阔、拟建场地构造基本稳定,场地未见有大型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地面沉降等严重危害工程施工、运营安全的不良地质作用。未发现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综上,本项目选址选址合理。 2、水源保护与水源涵养环境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及周边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涉及水源涵养型生态红线。 3、送出线路和集电线路选线合理性分析 。项目送出线路已尽可能减少线路长度,减少便道开辟,当地无法避让的人工林木按跨越设计;同时统筹了沿线已建线路、规划线路以及其它设施的矛盾,减少电磁辐射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综上所述,拟建项目送出线路选址环境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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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生态环境环保措施 ①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直接受影响的范围内,严禁随挖随倒;不得随意扩大开挖范围。 ②合理规划和设计,使项目对土地的永久占用和临时占用达到最少程度。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 (略) 占用土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建材堆放场等临时用地尽量在永久征地范围内使用。 ③尽量利用原有乡村道路运输,施工运输车辆按照指定运输道路路线行驶,禁止加开新路*意碾压草场,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同时注意做好路面洒水等防尘工作,减少扬尘影响。 ④临时用地尽量缩短使用时间,用后及时恢复土地原来的功能,种植当地常见林木和草本植物进行生态恢复。 ⑤主体设计在现有田间小道基础上进行碎石铺砌,不再另设新的检修道路,检修道路旁设排水沟。 2.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1)植被生态修复措施 输电线路塔基周边采取绿化恢复措施。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运营期,光伏阵列区和升压站不向周边环境排放污染物,不会对周边动物生境造成影响。项目送出线路和集电线路的塔基占地较小,且输电导线为架空布设,对周边动物生境的影响有限。项目建设后,区域内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均会有一定减少;同时由于野生动物趋避迁移,项目周边人工林地和草地的野生动物量将有所增加。随着运营期植被的恢复,区域仍将逐步恢复为适应人为干扰能力较强的动物群落。 项目区域未发现珍稀、濒危受保护动物。运营期主要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如下: ①场界设置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的警示标识,禁止随意捕杀野生动物。 ②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只是的宣传教教育,制定相关奖惩制度。 ③不得以鸟粪污染光伏板而采取驱鸟、捕鸟对策,可在光伏板外围湿地人工营造鸟窝和安全栖息环境,诱导鸟类自动选择更适合的栖息环境 " |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 2、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周边周边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 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相邻的里寨水库各项监测指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大岭水库、坑塘各项监测指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 4、电磁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周边电磁环境现状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的相关要求(公众曝露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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