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略)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
传真:0515-*
(略) 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 (略) 工程项目 | (略) 滨海县境内(南 (略) ,北 (略) ) | 拟投资*元建 (略) 工程项目 | 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道路运输扬尘、沥青摊铺烟气、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尾气,通过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等措施减轻扬尘及沥青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酚类、苯并[a]芘、沥青烟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主要为桥梁桩基施工废水、施工场地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桥梁桩基施工泥浆水收集到泥浆池中沉淀固结后暂存在施工场地内设置的临时堆土场,后期由专门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渣土车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施工场地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临时堆土场、施工便道的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园区企业厕所供工人临时使用,排入园 (略) 。 3.噪声主要来自各种工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应按“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报告”要求,设置高围挡、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桥梁桩基出渣、挖方弃方、少量其他工程废渣、建筑垃圾、废管材和含油污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桥梁桩基出渣、挖方弃方、少量其他工程废渣、建筑垃圾由专门从事建筑垃圾清 (略) 运至当地城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废管材外售综合利用;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