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政办字〔 * 〕6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 (略) 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清洁能源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略) 。
烟台 (略)
* 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清洁能源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
为集中要素资源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快速壮大,建立清洁能源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创建国家级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区为目标,以搭建产业垂直生态体系为主线,建立“一链长、一链办、一园区、一基金、一联盟、一论坛、一智库、一平台”工作体系,健全科学的统 (略) 体系,形成高效的考核管理和推进机制,精准服务链上企业和项目,聚集烟台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二、工作体系
一链长:由市级领导担任清洁能源产业链链长。
一链办:链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和海阳市,由市发展改革委、海阳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链办主任,海阳市1名副县级 (略) 担任专职副主任,安排5—10名懂产业、懂园区、懂招商的专职工作人员实体化运作。链办作为推动清洁能源产业链工 (略) 机构,负责研究制定产业链图、技术路线图、应用领域图、区域分布图,实施挂图作战;加强工作协调、细化合作措施,健全完善领建园区与关键园区、相关区市的联动机制,调度掌握关联园区、沿链企业相关情况。
一园区:以 * 字湾双碳智谷、烟台 * 创新区、北方风电母港“一谷一区一港”为核心,其他专业化园区或集聚区为支撑,构建“1+1+1+X”的清洁能源 (略) 。
一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略) 会资本,组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母基金,形成母子基金群。
一联盟:发起设立清洁能源产业联盟,整合清洁能源产业链要素资源,支持上下游企业联动配套,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一论坛:举办“碳达峰碳中和烟台国际论坛”,打造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双碳”成果展示平台、政策发布高地。
一智库:组建烟台市清洁能源产 (略) ,为清洁能源产业链培育、低碳转型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一平台:成立山东 (略) 有限公司、烟台 (略) 、中电蓝天(烟台) (略) ,承担推动全市清洁能源、绿色低碳产业快速发展和促进碳中和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使命。
三、重点任务
(一)摸清清洁能源产业链发展的现状、面临的机遇挑战,掌握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项目、平台、创新能力等。
(二)开展全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顶层设计,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明确路径。
(三)研究制定促进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核能、风能、LNG、氢能等重点领域突破方向和措施。
(四)研究制定清洁能源产业园区特色化发展方案,明确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主承载区发展方向和重点。
(五)研究制定促进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六)推进整区(市)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县域能源综合智慧应用管理试点工作。
(七)编制 * 字湾双碳智谷、烟台 * 创新区、海阳核能综合利用示范市、长岛国际零碳生态岛发展规划,开展“一谷一区一市一岛”碳达 (略) 示范。
(八)组建运营平台。成立山东 (略) 有限公司, (略) 化方式开展推动产业升级、调整能源结构、打 (略) 市、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创新绿色金融、完 (略) 、 (略) 、 (略) 市和示范园区等工作。成立烟台 (略) ,开展核能综合利用、发电、供暖等业务,做好全域核能供暖、工业供汽、海水淡化、制氢等运营。成立中电蓝天(烟台) (略) ,开展电力、综合智慧能源、储能、氢能、充(换)电站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及节 (略) 等业务。
(九)组建“双碳”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园区发展、产业链培育、碳中和产业项目建设等。
(十)发 (略) 、大金重工等链主企业作用,联合清洁能源上游、中游和下游企业,发起设立清洁能源产业联盟。
(十一)组织清洁能源领域知名的技术专家、企业家、经济学家、政策研究专家,成立烟台市清洁能源产 (略) ,打造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智库”。
(十二)探索海洋碳汇等生态价值实现路径。
(十三)举办“碳达峰碳中和烟台论坛”,向国家争办“碳达峰碳中和烟台国际论坛”,并将烟台作为永久会址。
(十四)督导相关区市产业链工作,统筹协调产业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推进机制
(一)综合决策机制。链长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产业发展情况,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链办主任每月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汇报产业链发展增量情况、困难问题及解决措施。建立 (略) 咨询沟通机制。
(二)部门联动机制。市发展改革委作为清洁能 (略) 门,要与链办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清洁能源产业链发展。 (略) 门和单位要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为清洁能源产业链发展做好服务保障。
(三)协调调度机制。链办建立日常调度通报机制,灵活采用组织协调、运行监测、调度评估等工作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建立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推进体系,形成全市“一盘棋” (略) 机制。
(四)督导推进机制。把清洁能源产业链链长制重点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链办定期对产业链培育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五)链主领航机制。发挥链主企业作用,吸收研发、生产、服务全链条企业参与,发起组建清洁能源产业联盟。链主企业在重点园区规划建设、建链补链强链项目落地、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关键节点企业,建设各类科创型、应用型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关键节点企业、核心配套企业围绕产业链培育提出建议事项, (略) 业政策或措施制订。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落实。链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落实链长制各项任务,制定推进方案、工作计划,扎实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二)突出项目导向。围绕清洁能源产业链各环节,统筹 (略) ,提升重点项目全程服务水平,以项目带动产业集聚,打造产业链整体优势。
(三)加大政策激励。 (略) 门和单位、有关区市政府(管委)要强化资金、政策、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倾斜,优先保障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附件:1.清洁能源产业链链长制成员名单
2.关于推进全市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3.关于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园区特色化发展的实施方案
4.烟台市促进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附件1
清洁能源产业链链长制成员名单
链长
张代令市委常委、副市长
链办主任
王松杰市委副秘书长、财经办主任,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海彬海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链办专职副主任
张金富海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链办副主任
莱山区、蓬莱区、莱阳市政府分管领导;
链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和海阳市,安排5—10名懂产业、懂园区、懂招商的专职工作人员实体化运作。
附件2
关于推进全市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意见
清洁能源是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内容,是“十四五”时期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为推动我市清洁能源快速发展, (略) 会加快向绿色低碳转型,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开放带动,重点突破、联动发展,以构建垂直产业生态体系为主线,以 * 字湾双碳智谷、烟台 * 创新区、北方风电母港和若干个专业园区(“1+1+1+X”)为重点,推动清洁能源产业集聚发展、链式发展、创新发展,创建国家级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区。
(二)主要目标。聚焦核电、风电、LNG、氢能等重点产业,生物质能、光伏、海洋能等潜力产业,推动能源品种多元化、电源结构去碳化、能源系统分散化、节约提效持续化,以能源变革引领高 (略) 市更新。到 * 年,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48%左右,产业产值达到 * 亿元;到 * 年,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5%左右,产业产值达到 * 亿元。
二、发展重点
(一)核电产业。加强 (略) 、 (略) 、 (略) 、 (略) 等央企国企合作,推进 (略) 和工程建设,提升核电装机容量。发挥烟台核电产业优势、先发优势,建设一批先进科学装置和科研设施,开展核能科技创新,打造综合性国家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做大做强 (略) 等本地企业,引进培育核能研究、设计、投资等上游企业和项目,核电装备制造、 (略) 建设等中游企业和项目,核电运维服务、核能综合利用、核技术应用等下游企业和项目,加快形成较为完整的核电产业链体系。稳步实施核能供暖、工业供汽、海水淡化等核能综合利用,建设国家核能综合开 (略) 市。到 * 年,核电产业产值达到 * 亿元;到 * 年,达到 * 亿元。
(二)风电产业。推进半岛南、半岛北和渤中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依托风电骨干企业,推动7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机组、塔筒、管桩、叶片、 (略) 以及大型铸件制造、大型传动装置、高端电气设备制造等上下游企业集群式发展,打造中国北方风电母港。围绕勘察设计、检测认证、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关键环节,延展产业链条,建设海上风电全产业链生态圈。到 * 年,风电产业产值达到 * 亿元;到 * 年,达到 * 亿元。
(三)LNG产业。加快 (略) 、储气设施及管线铺设建设,打造中国北方 (略) 。拓展LNG在液氧液氮干冰生产、轻烃分离、低温破 (略) 景应用,提升LNG冷能综合利用水平。强 (略) 市燃气调峰备用气源、车用LNG燃料气源等多领域气源供应保障。到 * 年,LNG产业产值达到 * 亿元;到 * 年,达到 * 亿元。
(四)氢能产业。开展工业副产品氢提纯,核电、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制氢,电网谷段“浅绿”电力制氢,拓展多元化氢源渠道,打造中国北方氢能主产区。以氢能骨干企业为支撑,推动氢燃料电池专用车辆、 (略) 件的产业化应用,争取突破高效电解制氢装备、大型氢气液化装备、氢 (略) 件、氢 (略) 件和系统集成等发展瓶颈,探索船舶氢动力、海上风电就地制氢等新技术,打造中国北方氢能创新动力区、氢能产业集聚区。 (略) (略) ,探索加氢/加油、加氢/ (略) 模式,支持氢燃料电池在环卫车、公交车等公共领域先期推广,逐步扩大至商业车、乘用车等领域,未来拓展至发电、供热等全域应用,打造中国北方氢 (略) 。到 * 年,氢能产业产值达到20亿元;到 * 年,达到50亿元。
同时,科学推动盐碱滩涂地光伏、海上光伏等开发利用,稳妥发展沼气、生物柴油、燃料 * 醇等生物质能,探索发展潮汐能、波浪能等海洋新能源,构建多元化清洁能源产业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能源供给能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海阳核电、招远核电、中核山东核电(华龙1号、高温气冷堆)等项目,到“十五五”末装机容量达到 * 万千瓦左右;推进半岛南3号、半岛南4号等海上风电建设, (略) 发电,到 * 年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 万千瓦左右; (略) 南山 (略) 、烟台港西港区 (略) 、中石化龙口港 (略) (略) 建设,以及西港区LNG外输管线、中石化龙口港LNG外输管线、龙口LNG外输北干线等3条管线建设,到 * 年LNG年接卸能力达到 * 万吨、气化后管道输送能力达到 * 万吨。布局储能配套设施。布局 (略) (装置)、电解制氢等储能项目,到 * 年清洁能源储能容量达到50万千瓦,清洁能源项目储能配建比例不低于10%。推动核能、风能、太阳能等“源网荷储”一体发展,实现多能互补。推动清洁 (略) 。 (略) 企业以适当 (略) 可供清洁能源利用的接入点、容量空间和技术规范,及时安排清洁 (略) 送出工程建设,确保清洁 (略) 运行安全可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略) ,有关区市政府、管委)
(二)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优化 (略) 。以 * 字湾双碳智谷、烟台 * 创新区、北方风电母港“一谷一区一港”为主承载区,带动海阳和莱山核电产业园区、蓬莱和海阳风电产业园、 (略) 、中船氢能智慧产业园等专业化园区特色发展,并在烟台开发区和龙 (略) LNG冷能综合利用产业园区,形成“1+1+1+X”清洁能源产业 (略) 。精准发力园区招引。梳理产业链短板清单,建立重点招引企业名录,制定清洁能源产业招商地图。坚持“以电招商”“组团招商”, (略) 业领军企业、三类 * 强企业,积 (略) 、 (略) 、区块链、智能制造等绿色低碳项目。做好园区配套。推动各类要素资源向园区集聚,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略) 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 (略) 5G、 (略) 等数字基础设施,提升配套水平。统一开展区域评估,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略) 融合。统筹产业园区及周边生产、生活、 (略) ,完善人才公寓、子女教育等生活配套,探索开展清 (略) 区一体化试点。鼓励重点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安装分布式光伏、小型反应堆等,打造能源自给、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示范项目,实现产业园区化、 (略) 市化、城市低碳化、产城一体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 (略) 、 (略) (略) 、市自然 (略) 、 (略) (略) 、 (略) 、 (略) ,有关区市政府、管委)
(三)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加快研发机构引进培育。积极引入国家 (略) 、 (略) (略) 、中核高温气冷 (略) 、中船氢动能装 (略) 等清洁能源领域研发机构,探讨组建烟台市清洁能源产 (略) ,打造清洁能源产业关键技术策源地。发挥 (略) 烟台研究(生)院、山东冰轮海卓氢 (略) 、烟 (略) 等科研机构和骨干企业优势,建设一批先进科学装置和科研设施。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 (略) 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 (略) 所和重点企业 (略) 业标准制定,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及科研课题。综合运用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在产业前沿性、关键性领域集中攻坚,率先突破一批共性核心技术,引领产业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机融合,加快水热同产同送、氢燃料电池、浮动式风机、电子 (略) 理等新技术、新设备的示范应用,加速恒辉核电汽水分离再热器(MSR)翅片管产业化进程,形成产业规模效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略) 、市工 (略) ,有关区市政府、管委)
(四)加大骨干企业培育力度。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支 (略) 、大 (略) 企业发挥链主作用,集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 (略) 所,形成骨干带动、产业链延伸、集 (略) 面。依托龙头企业,分类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优化产业链分工协作体系。强化专业服务型机构支撑作用。发展壮大核电检修技 (略) 、山东(烟台)中日产 (略) 等一批全流程服务机构,引培做强一批全周期综合服务机构和全环节供应链保障企业。支持关联企业转型发展。支持具有良好基础的企业向清洁能源领域转型,丰富供货品种,扩大供货规模。支持领域内骨干企业发挥产业、技术、人才等优势,扩大清洁 (略) 占有率。(责任单位:市工 (略) 、市发展改革委、 (略) ,有关区市政府、管委)
(五)搭 (略) 景。搭建工 (略) 景。推动清洁能源与生物医药、高端化工、 (略) 业融合发展,聚焦同位素制品、核医疗服务、核医疗装备等领域,做大应用产业规模。拓宽LNG冷能利用渠道,探索开展轻烃分离,为万华化学、裕龙石化等提供配套服务;规划 (略) 冷能空分、低温破碎、液氧液氮干冰生产等冷能综合利用项目。开展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船舶氢能应用系统等示范应用;依托上汽通用、一汽吉林等龙头企业,积极引入氢燃料电池、氢燃料整车、换电重卡等关联项目。搭建乡 (略) 景,鼓励乡村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制气、热电联用、分布式光伏等项目。搭建民 (略) 景。推进核能供热商用示范工程,力争到 * 年延伸至烟台市域。分期建设10万吨级、20万吨级大型海水淡化项目,力争到 * 年海水淡化能力达到1亿吨/年。搭建农 (略) 景。探索“清洁能源+现代农业”发展模式,鼓励乡镇(村居)整建制开展清洁能源改革试点,推动“光储”一体化发展。探索“清洁能源+ (略) ”发展模式,开展“渔风互补”“渔光互补”等建设,带动风电、渔业、旅游业融合发展。搭建交通运 (略) 景。探索加氢/加油、加氢/ (略) 模式,到 * (略) 4座以上。开展氢能交通示范,推广示范2条氢能公交线路、2-3条氢能市政环卫车辆运营线路,到 * 年示范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等运营规模达到 * 辆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 (略) 、市自然 (略) 、 (略) 、 (略) 、市国资委、 (略) 、市海洋 (略) ,有关区市政府、管委)
(六)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搭建清洁 (略) 化运营平台。统筹区域内清洁能源综合利用产品资源供应,搭建统 (略) 化运营平台,推动核能供热、工业蒸汽、海水淡化、储能、制 (略) 化交易。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鼓励企业自主搭建或联合搭建设施运营维护平台、数字化智能化监测平台、网络化协同制造平台、动力系统性能测试实验平台等。到 * 年,力争建成专业技术平台10个以上。探索建设能耗、碳排放等指标有偿使用及交易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园区和企事业单位,搭建地域性能耗、碳排放等指标有偿使用及交易平台,并 (略) 范围,建成与上海 (略) 、长沙 (略) 等比肩的北方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略) 、市工 (略) 、 (略) ,有关区市政府、管委)
(七)强化金融支撑。用好产业基金。组建“双碳”基金,支持园区发展、产业链培育、碳中和产业项目建设等。发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白鹭新能源基金作用,开展重大项目投融资、创新平台、人才培育等服务。拓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清洁能源产业中长期信贷专项计划,围绕产业链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制定专业化融资方案,享受长期稳定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对接多 (略)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直接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加强“政银企”三方互惠合作,建立清洁能源重点企业名录库,畅通信息共享机制,合力推动清洁能源产业提档增速。申报绿色债券。支持清洁能源企业申报绿色债券,充分 (略) 解决企业资金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略) 、市国资委、市地 (略) 、 (略) 支行,有关区市政府、管委)
(八)强化人才智力支撑。 (略) 业领军人才。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烟人组发〔 * 〕4号)、《烟台市“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团队)实施办法(试行)》(烟委人组发〔 * 〕1号)等创新创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清洁能源领域人才给予优先支持。建立健全人才梯次培育机制。 (略) 、 (略) 、 (略) 烟台研究(生)院等开展清洁能源学科建设,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力争到 * 年引进、培养研发人员 * 名以上。建立清洁能源复合 (略) ,引导创业“科学家”成长为“企业家”,培育一批复合型管理人才。组建清洁能源产 (略) ,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责任单位: (略) (略) 、市发展改革委、 (略) ,有关区市政府、管委)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烟台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重要政策、规划、意见等制定,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和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略) 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建立“链长制”工作机制,实行“一链长、一链办、一园区、一基金、一联盟、一论坛、一智库、一平台”工作模式,打造科学高效的统筹指挥体 (略) 体系。
(二)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清洁能源产业政策体系,统筹土地、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服务最优、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加强监测考核。建立健全清洁能源产业指标体系,加强调度监测,掌握发展动态,为工作推进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奖惩机制,保障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四)强化宣传引导。高标准举办“碳达峰碳中和烟台论坛”,积极争办“碳达峰碳中和烟台国际论坛”,打造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双碳”文化展示平台、政策权威发布高地。加强对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政策、建设进程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清洁能源产业,不断提升群众的认可度和支持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3
关于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园区特色化发展的
实施方案
园区是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项目建设的主阵地,是创新 (略) 。为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园区特色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立足资源、集约集聚、协同联动、开放合作”的原则,以创建国家级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区为目标,规划建设若干清洁能源产业专业化园区,打造定位清晰、特色鲜明、配套完备、绿色生态的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高地。
二、建设重点
聚焦清洁能源产业建链、强链、补链、延链,坚持创新模式、 (略) ,项目支撑、产城融合的理念,规划建设 * 字湾双碳智谷、烟台 * 创新区、北方风电母港“一谷一区一港”等主承载区,带动其他专业化园区协同发展,构建“1+1+1+X” (略) ,打造烟台清洁能源产业特色化发展品牌。
(一) * 字湾双碳智谷。
园区定位:深化 (略) 、 (略) 、 (略) 等央企国企强企合作,推动核能、风能、太阳能、氢能等“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同步导入高端装备、新材料、储能、大数据等新兴产业,打造全省首个“绿电”生产样板区、国家零碳产业示范区。 (略) 融合,以核能供热、供汽、制氢、海水淡化为重点,加快推进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形成清洁低碳生产 (略) 市建设运营模式,并逐步联动青岛、威海等周边区域,在更大范围统筹利用资源,打造胶东经济圈联动发展示范区。坚持开放合作,以清洁能源为纽带 (略) ,重点加强与日韩产业技术交流和重大项目合作,打造中日韩清洁能源合作先导区。
重点任务:一是提升“绿电”供给能力。力争到“十四五”末,海阳核电3号、 (略) 发电,5号、6号机组开工建设,力争“十五五” (略) 建成投运,核电装机容量达到 * 万千瓦。推动半 (略) 开发,加快半岛南3号、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同步推进海上风电储能项目, (略) 并网发电;“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 万千瓦。开发未利用及养殖水面(滩涂),规划建设总装机规模 * 万千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布局 (略) (装置)、电解制氢等储能项目,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到 * 年储能容量达到50万千瓦。二是集约集聚发展专业化园区。①海阳核电装备制造工业园。 (略) 建设为依托,带动发展反应堆压力容器、核电主管道、蒸汽发生器、核主泵及核主泵电机、核岛制冷设备等核心装备,布局核电模块、数字化仪控设备和核探测器、小堆装备、核电汽水分离再热器、核电检修等产业项目,打造我国核电装备制造与技 (略) 。②海阳东方航天港产业园。引进建设固体运载火箭制造、液体运载火箭制造、航天动力制造、卫星制造与电子产业、卫星大数据应用等产业项目,打造全国首个集研发、制造、发射、应用、配套、文旅等为一体的商业航天 (略) 。③海阳海上风电产业园。深 (略) 企业合作, (略) 风电装备研发、运维,风电主机、叶片、塔筒等配套装备制造,打造风 (略) 。④莱阳 * 字湾滨海新区。规划建设集旅游休闲度假、健康养生、文化娱乐等现代服务业与清洁能源、绿色低碳等新兴产业于一体,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滨海 (略) 。三是“以电招商”。发挥“绿电”比较优势,精准导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 (略) 等与清洁能源相匹配的产业项目,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略) 一体化。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开展核能供暖、工业供汽、海水淡化、水热同传等清洁能源综合利用。推动 * 字湾、鳌山湾、乳山湾“三湾联动”,海阳、莱阳、即墨“三城融合”,协同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共同推动工业低碳化发展、联动开展智慧能源管理,打造区域经济新引擎。
发展目标:规划面积 * 平方公里。到 * 年,产业产值达到 * 亿元;到 * 年,产业产值达到 * 亿元。
(二)烟台 * 创新区。
园区定位:发挥莱山区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好、科技创新能力强等优势,坚持“低碳、集约、智能”理念,集中引进一批 (略) 、研发机构、“双碳”展示评价等新业态,聚集一批科研人才,孵化一批科研成果,形成一 (略) 景,打造双碳金融示范区、国内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新高地、国家清洁能源技术创新策源地。
重点任务:一是打造“双碳”示范区核心区。规划建设“双碳” (略) 、碳排放大 (略) 等新业态,支持建设“双碳”总部集聚区和低碳智慧生活区,引进培育央企 (略) 、 (略) (略) 、重点科技研发机构,配套建设人才公寓等。二是建设两大产业园。①清洁能源高端装备产业园。重点发展核岛主设备、新材料、制冷系统等产业研发及产业化,打造山东清洁能 (略) 。②节能环保特色产业园。承接大气污染防治、 (略) 理、土壤修复和节能减碳、 (略) 业的装备制造企业,努力形成“治水、治土、治气”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打造国内绿色环保产业发展高地。三是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消耗建筑、零碳建筑。支持园区选择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智慧化管理的新型能源系统。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增强居民低碳生活理念。实施立体绿化设计,打造“ (略) 、 (略) 、 (略) ” (略) 络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回 (略) 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再回收率力争达到 * %。
发展目标:规划面积21平方公里。到 * 年,引 (略) 所和产业项目10个以上,产业产值达到50亿元;到 * 年,引 (略) 所和产业项目15个以上,产业产值达到70亿元。
(三)北方风电母港。
园区定位:依托蓬莱风电装备制造、船舶制造等产业基础以及国内一流的深水良港条件,实施深远海、海外“两海”战略,培育研发设计、装备制造、检测认证、运维、集散等业态,打造立足山东、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中国北方风电母港、国际领先的海上风电产业高地。
重点任务: (略) 风电装备制造。支持大金重工等链主企业延链聚集,发展风电主机、塔筒、管桩、叶片制造,带 (略) 施工安装、电机、齿轮箱、法兰及轴承等配套,在全省率先打造高度融合的风电装备全产业联合体,实现产业深度集聚、高度协同。到 * 年,初步形成风电装备全产业链条。二是 (略) 。推进半岛 (略) 建设, (略) 海上光伏、潮汐能等,延伸能源多业态,打造多能互 (略) 。三是突破海上风电技术。支持 (略) 烟台研究(生)院等研发机构开展海上风电研发、参与技术标准制定,加强7MW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研制,提升发电机、齿轮箱、大型主轴承、控制 (略) 件的自主化水平和配套能力。推进大金重工、巨涛重工等重点企业智能焊接、智能涂装项目建设,加快数字孪生技术应用。四是发展风电综合服务。推进大金港、蓬莱东港、栾家口港等建设,承接风电大型装备进出口,发展风电装备运维、集散等业态。
发展目标:规划面积8平方公里。到 * 年,产业产值达到 * 亿元;到 * 年,产业产值达到 * 亿元。
与此同时,围绕LNG、太阳能、生物质能、氢能、潮汐能、波浪能等, (略) 一批专业特色园区和承接载体,形成多元化的清洁 (略) 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 (略) 。科学规划清洁能源产业 (略) , (略) 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产业、人口、综合服务、生态保护等内在功能分区,推动园区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略) 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二)建立产业垂直生态体系。按照区位和资源优势、产业关联和产业链发展需求,强链、延链、补链、建链,激发链式效应。聚焦园区特色主导产业招商,重点引进培育智能制造业、先进绿色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等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低碳高效项目。引入国 (略) 企业,联动本地重点企业,发展核心装备和配套装备,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
(三)强化要素集约保障。发挥“双碳”基金作用,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等提供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清洁能源产业融资力度, (略) 会资本参与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探索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加大对园区企业扶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降低清洁能源项目落地门槛。推广“标准地”开发建设,简化用地报批、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等审批流程,保障土地供应。
(四)健全开发管理机制。严格建设项目及产业准入门槛,严禁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挖潜,加强对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等用地指标的整体控制。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环境风险 (略) 置。
(五)推进绿色园区建设。 (略) 建设, (略) 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消耗建筑、零碳建筑,规模化、制度化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支持选用核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取暖。
(六)打造低碳智慧服务体系。加大园区范 (略) 建设,实现5G信号全覆盖。建立企业低碳智慧服务平台和园区一体化管理平台,分析、监管和预警入驻企业碳排放数据,发布政策、供需等信息, (略) 式服务、统一化管理。
(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略) 、 (略) 烟台研究(生)院与央企国企联合开展学科建设,积 (略) (略) 、国 (略) 等创新平台,合力突破核电、风电、氢能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综合性创新平台。推动成立清洁能源产业联盟,整合清洁能源产业链要素资源,鼓励上下游企业在各方面开展协作配套,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八)配套专业化基础设施。强化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改 (略) ,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园区建设,实现分布式电源“能接尽接”。加快储能设施建设,新增集中式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配套储能设施连续充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与发电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发挥清洁能源产业链链长制机制,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相关区市和园区要聚焦园区运营、项目建设、设施配套、链条招商、要素保障等,发挥好建设主体作用。建立“市级指导、区市联动”机制,做好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服务指导,打造共赢共荣的联动发展新模式。
(二)优化发展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略) 会环境,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支持产业园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清洁能源产业园区指标体系,及时反映发展成果。建立奖惩机制,加强动态监测评估,持续推进园区特色化发展。
附件4
烟台市促进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抢抓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窗口期,加快产业集聚和重大项目落地,推动清洁能源产业集聚成链、崛起成势,根据《烟台市清洁能源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全市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园特色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结合烟台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提升专业化园区建设水平
1.支持园区集聚发展。引进项目实际投资额达到 * 万元以上且设备购置资金达到 * 万元以上,提供全额投资证明后,每新增一个认定项目给予园区10万元一次性奖励;项目实际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且设备购置资金达到 * 万元以上,提供全额投资证明后,每新增一个认定项目给予园区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略) ) (略) (略) 门认定后,园区年亩产税收达到5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上和 * 万元以上,分别给予园区3万元/亩、8万元/亩和10万元/亩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略) 、 (略) )支持园区共建“飞地经济”,对其他区市招商入驻专业园区的清洁能源项目,招商引资指标和建成投产后3年内企业创造的主体税收地方留成,引进方与承接方按照4:6的比例分享。(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略) 、 (略) )
2.保障园区建设用地。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对落户 * 字湾双碳智谷、烟台 * 创新区、北方风电母港等主承载园区且符合用地条件的项目,工业用地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 (略) 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按照“净地模式”建设清洁能源专业化园区,对落户项目达到5个以上且每个项目实际投资额超过 * 万元的园区,优先保障项目用地。(责任单位:市自然 (略) 、市发展改革委)
3.支持园区提升承载能力。 (略) 会资本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地方政府债券。优先支持开展区域评估,加快土地征迁清障,实现“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水、通讯、 (略) 及土地平整), (略) 5G、 (略) 等新型基础设施。( (略) 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 (略) 、市工 (略) )
二、构建垂直产业生态体系
4.支持“旗舰型”项目落户。世界 * 强、国内 * 强中的清洁能源领域企业,建设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拉动作用的高端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 * 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市外在我市投资额50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合同外资1亿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对全市具有突破性和长远带动作用的项目,纳入全市统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 * 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略) 、 (略) )
5.支持“抱团式”共同发展。支持龙头企业、相关机构发起设立产业链联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在创 (略) 、 (略) 引进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 (略) )
6.支持“本地化”转化应用。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清洁能源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的机构,分别给予 * 万元、30万元资金补助。对清洁能源领域获得国家科技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且在我市实现转化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 万元、 * 万元资金补助;对获得省科技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按照省奖奖金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责任单位: (略) 、 (略) 、市发展改革委)
7.支持“零跑腿”营商服务。建立清洁能源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在“一网通办”基础上, (略) 等业务力争实现“零跑腿”。支持利用符合 (略) 、 (略) 、 (略) 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加氢功能 (略) ,在符合已有管理规范和安全条件前提下,对不新增用地的, (略) (略) 规划选址手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 (略) 、 (略) 、 (略) 、 (略) )
三、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8.支持企业引进核心设备。对新引进经认定为核心设备,且设备投入 * 万元以上的清洁能源制造类项目,投资强度达到约定且按时竣工投产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 * 万元补助,竣工投产后兑现50%,履约达产后兑现50%。对本市企业实施的清洁能源领域技术改造项目,生产性设备投入 * 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 * 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 (略) 、 (略) )
9.支持企业提高配套能力。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循环)经济示范区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实施的重大节能工程, (略) 后节能量达到 * 吨标煤以上的,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 (略) 、 (略) 、市发展改革委)
10.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赋能。支持清洁能源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试点企业(以获证时间为准),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 (略) 、 (略) 、市发展改革委)
11.支持企业提升科创能力。对清洁能源领域由企业、 (略) 校和科研机构新承担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建设任务,并在烟台建设实施的,给予牵头单位 * 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国 (略) 、国 (略) 等,给予牵头单位 * 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建的省 (略) 、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分别给予牵头单位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已享受过同级及以上平台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责任单位: (略) 、 (略) 、市发展改革委)
12.支持企业提升专业水平。对获得国家核级许可证的本市企业,按照核一级、核二级、核三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清洁能源企业支持优先申报“雁阵形”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国家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山东省能源节约资金、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 (略) 、 (略) 、 (略) )
四、提升科技研发创新能力
13.支持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科研机制。对整建制引进的清洁能源领域国家大科学装置、国 (略) 等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对 (略) 和科研机构、世界 * 强企业等在烟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清洁能源发展方 (略) 、 (略) 等,配置 (略) ,并能够解决制约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 * 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 (略) 、 (略) (略) 、 (略) )
14.支持建立产业协同创新、集成创新、跨界创新新机制。对列入市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的,给予最高 * 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 (略) 、 (略) 、市发展改革委)
15.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撑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鼓励将清洁能源领域成果纳入烟台市(国际) (略) 等专业化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服务范围,对经认定的年技术合同成交额 * 万元以上且促成不低于3项重大科技成果在烟台转化的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 (略) 、 (略) 、市发展改革委)
五、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16.支持建设区域性运营平台。 (略) 会资本参与建设清洁能源设施运营维护、网络化协同制造、市场化交易运营等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平台, (略) 委认定的全国性平台,平台运营前3年每年给予年交易额2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 * 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略) )
六、汇聚创新创业人才
17.加强人才政策鼓励。大力引进顶尖人才(团队),对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清洁能源领域顶尖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略) (略) 、 (略) )
18.提升人才服务水平。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烟人组发〔 * 〕4号),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服务领域,提供居留与出入境、户籍管理、 (略) 、配偶安置、子女入园(学)等全方位绿色通道服务。(责任单位: (略) (略) 、 (略) 、市发展改革委)
七、加大金融综合支持力度
19.组建清洁能源产业基金。组建“双碳”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园区发展、产业链培育、碳中和产业项目建设等。(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
20.加大特色金融产品供给。支持金融机构设立面向专业园区的中长期信贷专项计划,围绕重点产业链项目融资需求制定专项融资方案,对开展新信贷业务并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 (略) 绿色债券。对研发机构为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等新产品购买的产品质量险、责任险及综合险,由省市县三级给予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地 (略) 、 (略) 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 (略) 、 (略) )
21.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清洁能源企业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 (略) 上市, (略) 开放创新发展引导资金作用,对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 *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地 (略) 、市发展改革委)
八、举办展览展示等重大活动
22.支持承办综合性展览项目。对在 (略) (略) 门认定的展览区域内新培育举办的清洁能源领域专用装备、产业应用等专业展览项目,面积达到 * 平方米的,给予20万元支持,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 万元。(责任单位: (略) 、 (略) 、市发展改革委)
九、大力拓 (略)
23.支持产品 (略) 。本市研发生产的清洁能源装备在国际原子能机构、 (略) 、 (略) 业协会等国际机构注册, (略) 实现销售,经评选认定,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 * 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略) )出口建设周期1年以上的大型设备,经认定后,按照实际合同交易金额及产品品类规定税率,优先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先退后核”政策。(责任单位: (略) 、 (略) 、市发展改革委)
24.支持加强国际科技合作。鼓励清洁能源企业“走出去”,设立海外研发机构、 (略) 等。鼓励企业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和技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略) 、 (略) )
十、积极开 (略)
25.支持开展清洁能源融合发展示范工程。对储能配置比例较高、连续储能时长较长的清洁能源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资源开发利用权。对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区(市)分布式 (略) 整体打包备案, (略) 工程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光伏发电就地就近消纳。(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 (略) 、 (略) )
上述相关扶持资金,由市、区 (略) 体制确定的税收分享比例承担,分别列入本级预算。有关政策与本市已出台的其他扶持政策 (略) 分,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本政策重点支持注册登记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在本市的清洁能源领域非资源开发性企业、平台和项目,优先支持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企业、平台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