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管理执法局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BJDYZB-2023-招字013)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眉县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管理执法局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环卫设施设备采购,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管理执法局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002) (略) 管理执法局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003)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004) (略) 管理执法局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 (略) 管理执法局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所投车型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车辆认证(3C)证书;
3、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业绩要求:具有2020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或相同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不少于一份供货合同文件复印件。(业绩合同文件中买方名称、货物名称、数量等关键信息必须清晰可鉴);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行贿犯罪企业名单(提供相关截图并盖章);
10、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相应承诺);
(0 (略) 管理执法局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001)的资格能力要求;
(003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001)的资格能力要求;
(0 (略) 管理执法局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业绩要求:具有2020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或相同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不少于一份供货合同文件复印件。(业绩合同文件中买方名称、货物名称、数量等关键信息必须清晰可鉴);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行贿犯罪企业名单(提供相关截图并盖章);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相应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28 日09时00分到 2023 年 10 月 02 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发售时间:从2023年 09 月 28 日至2023年 10 月 02 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2、发售地点: (略) 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C座1411室;3、由委托代理人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扫描件或复印件 (略) 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C座1411室获取招标文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留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版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2、各投标单位仅允许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 (略) 眉县景贤路15号
联 系 人:余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正凯 (略)
地 址: (略) 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C座1411室
联 系 人:杨欣
电 话:*
电 子 邮 件:*@*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