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坡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租赁项目
挂牌日期:2022-09-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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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坡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租赁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坡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3 |
挂牌日期 | 2022-09-2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转让说明事项-1、该场地用于通信基站建设,不得用于娱乐性场所。租赁期内未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租赁用途; 2、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由委托方向承租方开具与承租方付款数额一致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发票,承租方在收到发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此后,每次支付时间为合同履行每届满 一年,承租方收到委托方发票 30 个工作日内缴清下一年度租金,年租金以本项目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3、租赁期满,委托方有权收回该房屋。若继续出租,委托方经批准机构批准, (略) 重新公开招租; 4、成交后,成交方(中标方)须按照本《公开竞价书》规定的时 限内前往组织方处办理《成交确认书》及前往委托方处与委托方签订 租赁合同(必须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合同签订完毕后,须提交原件一份(或复印件一份加盖委托方公章)到组织方处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手续, 否则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未尽事宜按本《公开竞价书》、《 (略) 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楼 顶楼天面层场地出租合同》(样本)、《 (略) 坡头区政府办公楼9楼房 间场地租赁合同》(样本)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所 有报名单位、参与竞价者及竞得人均视为接受本《公开竞价书》、《 (略) 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楼顶楼天面层场地出租合同》(样本)、《湛江 市坡头区政府办公楼 9 楼房间场地租赁合同》(样本)(详见附件一《合同样本及相关资料》)所有条款,参与竞价前须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意向竞买人如有疑问须在本《公开竞价书》规 定的时限内向委托方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