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沙坪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站建设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翠屏区沙坪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临港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4日 18:0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经办人员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 | ||
采购单位 | (略) 翠屏区沙坪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翠屏区白沙湾街道塘湾街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政府采购中心三江新区分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沙湾街道国兴 (略) 段宜宾国际会展中心二期A馆西侧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沙坪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站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5-21,更正为:2024-05-27。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22 09:30:00,更正为:2024-05-28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5-22 09:30:00,更正为:2024-05-28 09:30:00。
经研究,现将我中心沙坪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站建设采购项目(N*9) 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如下更正:
一、谈判文件第三章 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
3.3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分类垃圾桶(核心产品)进行如下更正:
1、3.外形尺寸(长*宽*高):“≥750mm×663mm×1070mm(±5mm)。”更正为:“750mm×663mm×1070mm(±5mm)。”;
2、删除“6.符合CJ/T 280-2020标准。”;
3、删除“12.产品经过3000h抗老化测试。”。
二、谈判文件第三章 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5其他要求中的 (三)履约能力要求进行如下更正:
1、删除“ 1.履约经验: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类似履约经验。(类似履约经验是指:生活垃圾分类站或垃圾亭建设) 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翠屏区沙坪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翠屏区白沙湾街道塘湾街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三江新区分中心
地址: (略) (略)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沙湾街道国兴 (略) 段宜宾国际会展中心二期A馆西侧二楼
联系方式:0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人员
电话:0831-*
(略) 政府采购中心三江新区分中心
2024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