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奉节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立项的函》(鹤峰府函〔2023〕130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同意调整奉节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建设任务的复函》(奉科局函〔2023〕5号)《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2〕2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2305-*-04-04-*)。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鹤峰乡柳池村、青杠村、三坪村、莲花村、招峰村、长连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装修鹤峰数字平台展示大厅100平方米,配套开发与建设奉节县数字乡村大数据平台,开展典型乡镇(鹤峰乡)数字乡村基层治理应用示范;配置LED数字大屏,打造2个特色示范园。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二批衔接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工程建设部分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按照采购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